原标题:撞上邻居待售车还将对方告上法庭 撞车者:赔多了
家住北京平谷的张先生称,他驾车不慎将邻居马某待售轿车撞坏,后赔偿对方3万元,并约定等马某将车辆修好出售后,按实际出售价格与定价之间的差额多退少补。但距签订合同至今已经一年多了,马某却迟迟没有卖车,张先生遂将马某诉至北京市昌平法院,要求被告返还除去修车费多付的8000余元。
张先生诉称,2017年5月19日上午,其准备驾驶一辆小客车去办理车辆保险,在昌平区南大街某院内行驶时,不慎撞到了邻居马某停放在院内待售的轿车,导致该车的右前方受损。当时马某告诉自己本打算以18.5万元的价格将车辆出售,如今撞了车,担心产生降价。
张先生表示,当时恰逢自己车辆已经脱保了,于是答应给对方修车,双方签订协议,约定了3万元的赔偿。后张先生赔付了对方2万元,并承诺在将车辆修复出售后,按照实际出售价格与定价的18.5万元之间的差额进行多退少补。但距事发至今已经一年多了,马某仍迟迟未将车辆出售,张先生认为自己已经按照马某要求为其修车,且当时修车只用了1.1万余元,自己有权拿回多给付的8000多元现金,故将对方告上法庭。
“我的车辆现在一直无法出售,因为车辆被撞,没人愿意购买。”马某辩称,在发生事故时张先生没有驾驶证,还喝了酒,车辆也没有保险。“他劝我说别报警,他愿意赔偿。”马某说,当时自己的车已经作价18.5万元准备出售,还拍了照片给4s店看,定损修复价值大概2-3万元。虽然当晚张先生已经给了2万元,双方签订了协议。但之后张先生就翻脸,不再给付剩下的钱了,马某认为这3万元是张先生赔付自己的修车费和贬损补偿,没理由退还。
该案未当庭宣判。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王浩雄
责任编辑:王亚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