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租赁引发群讼 法官调解巧化纠纷

日期:01-28
承租人法官纠纷

近日,潼南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涉及多名农民的土地租赁合同纠纷,将群体性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潼南区梓潼街道办事处八里村38户村民陆续起诉被告廖某、周某、吴某三人,要求三人支付2017年和2018年的土地租赁费。因该案原告方人数较多,涉及农民切身利益,如不及时处理有形成群体上访的可能。潼南法院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迅速对该案进行了梳理,并召集审判团队成员进行细致的研究与探讨。考虑到该案土地涉及合同转租,承租人被告廖某下落不明,公告送达程序需要花费较长时间,故集中精力做好次承租人被告周某、吴某的思想工作,促成调解结案是化解纠纷的最佳方案。

承办法官随即组织该村村民代表及其法律援助律师和二被告到法院进行调解。在认真审阅诉状、证据材料,充分听取原告诉求和调解意见及被告调解方案的基础上,承办法官找准当事人的矛盾焦点,选准了调解的突破口。经过“面对面沟通”、“背靠背调解”,认真核对并确认原告38户村民的涉案金额,在双方当事人都对该金额无争议的情况下,承办法官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提出切实可行的调解方案供当事人参考。最终,在多方的共同努力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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