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断臂”鬣羚惨遭割喉,是谁如此残忍下的毒手?
浙江24小时-钱江晚报记者 施雯 通讯员 陈有强
“当我们在后备厢发现这头鬣羚时,它已经死亡,但身体尚有余温。”
“它缺失的左前蹄是旧伤,可能曾经被猎夹夹住,受伤后侥幸逃脱,这次的致命伤是割喉。”
这是森林公安在杭州临安太湖源镇东坑村,对一辆可疑车辆检查时发现的。
两个分别在临安浙皖农贸城经营蔬菜和山货生意的湖北人与临安人,为贪图野味以饱口福,竟置国家法律于不顾,擅自进入临安太湖源镇东坑村山上设“套”猎捕野生动物。
不成想,野味还未吃到口,却将自己“套”进了法网。
2019年1月13日凌晨零时许,杭州市公安局临安区分局森林警察大队接到太湖源镇东坑村村民报警,称有人在东坑村一处山上非法猎捕野生动物,要求查处。
接警后,民警立即出警前往现场处置。途中,民警又接到报警人电话,称已经发现非法狩猎者驾驶的车辆,并在该车上发现了一头当地俗称为“木羊”的野生动物。
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一辆牌号为浙A牌照的黑色越野车被村护林队人员堵截停放在东坑村“窑厂边”的桥上,但已未见驾驶人踪迹。
经检查,民警发现车上还插着钥匙;在后备厢的两张硬纸板下,遮盖着一头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鬣羚,已死亡,但尚有余温。
随后,民警未能联系上车主和驾驶人,将该车与鬣羚一起扣押回森林公安机关。
当日上午11时许,迫于公安机关压力,两名犯罪嫌疑人先后来到森林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交待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原来,39岁的湖北襄樊人张某与51岁的临安太湖源东坑村人陈某,因均在临安浙皖农贸城做过蔬菜生意而结识并成为好友。
喜欢猎捕野生动物的张某从网上购买了许多诸如弹簧套、报警器、塑料踏板、鸟鸣播放器、捕鸟网、线套等狩猎工具,并要求熟悉当地情况的陈某带他去东坑村的高山上猎捕野生动物。
2018年11月初,两人一起到东坑村“水坞里”山上,设置了4处用于猎捕野生动物的弹簧套与报警器。此后,张某的手机先后接到了3次报警信号,均与陈某一同前往现场查看,但都未发现有野生动物被捕获。
所谓的弹簧套,就是一种金属套索,一头绑在树上,一头有一个套圈,该套圈下放置一塑料踏板,并连接一报警器。
如果有猎物踩踏了踏板,就会引起套圈收紧而套住脚踝部位;同时,会触发连接着的报警器,发出报警信号到设套人的手机上。
直到2019年1月12日晚6点30分左右,张某的手机又接到了报警信号,就与陈某一起,又趁夜黑无人之际,前往现场查看。在发现了一头被他们称为“野山羊”的野生动物被夹住后,张某使用柴刀背多次击打将它击昏,并用柴刀将它喉管割断,致其死亡。
随后,两人共同将该动物拖搬下山后装进车子后备厢,并用硬纸板遮盖好,意图运回食用。
哪知,他们多次进入东坑村的不轨行为,已经引起了村民的警觉。在他们又一次进入东坑村收取猎获物的时候,被东坑村干部带领护林队员拦截并报告了森林公安机关。
村委会主任郎明亮说:“我们村有2700多亩林地,常年有专职护林员、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巡防,冬季是不法分子非法狩猎比较集中的季节。日常,我们发现有可疑的非本村牌照车辆进出,都会特别留意。”
犯罪嫌疑人张某和陈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涉嫌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经杭州市公安局临安区分局批准,犯罪嫌疑人张某、陈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现该案尚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责任编辑:赵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