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产业发展指导 目录2018年版出炉

日期:01-03
2018年版指导目录高新区目录

为了适应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战略定位,有效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省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和《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等重要文件精神,海口高新区结合园区实际,对《海口国家高新区产业发展指导目录(2018年版)》开展修编工作,力争用最优势资源吸引优质企业落户发展。

□本报记者蔡康

着重体现时代性前瞻性

2017年,为了确保“极简审批”制度改革顺利付出实施,高新区发布了《海口国家高新区产业发展指导目录(2017年版)》,有利地指导了“一城四园”招商引资、产业结构调整等方面工作。在良好的基础上,高新区于2018年展开全面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研究制定了《海口国家高新区产业发展指导目录(2018年版)》(以下简称《2018年版指导目录》),并经2018年12月28日高新区管委会主任常务会审议通过。

去年,极简审批制度创新被国家肯定并被写进《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为了适应新的形势发展需要,《2018年版指导目录》根据国家和省市最新发展要求,着重体现时代性、前瞻性、先进性和引导性,适应国家对海南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总体规划要求,将有利于加快推动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重点产业发展和高新区原有产业结构调整。

通过此次修编,以正反两面双清单的形式,强化了《2018年版指导目录》的重点导向,鼓励引导重点产业、重点产品和关键技术的发展,要将优势资源吸引优质的企业。《2018年版指导目录》的整体结构由一级园区目录、二级园区目录、负面清单、修编说明四部分构成。

有利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一级园区目录采用正面引导方式,延续了《2017年版指导目录》的鼓励发展类产业,并在其基础上,新增了重点推进类产业。一级园区目录适用于高新区管辖下的所有园区,分为二类:一是重点推进类,主要是指已列入鼓励发展类目录的产业,有助于该产业形成优势产业集群的实验室科技产业、科技孵化器产业、服务国家战略的关键产业;二是鼓励发展类,主要是指符合高新区主体功能定位,有利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有利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予以鼓励和支持的产业,主要有生命健康产业、互联网产业、军民融合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

二级园区目录主要是针对高新区管辖下的各个分园区,根据分园区各自的功能定位、区位优势、产业特点等进行量身定制,鼓励相应的主导产业与特色产业进入这些园区。二级园区目录适用于指定园区。此次修编针对美安科技新城、狮子岭工业园、云龙产业园等三个尚有土地发展空间的分园区制定的指导目录。

《2018年版指导目录》的负面清单主要是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及环保政策,限制或禁止相应的生产工艺、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等不达标企业进入高新区,负面清单对高新区内所有企业具有普适性。《2018年版指导目录》同时执行国务院颁布的《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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