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迎生产旺季,事故进入易发多发期 烟花璀璨安全莫忘

日期:01-03
烟花爆竹事故多发期

临近岁末年初,烟花爆竹又迎来了生产经营旺季,烟花爆竹事故也进入了易发多发期。

2018年11月26日上午10时35分许,山东省临沂市沂南县湖头镇前杜家哨村发生一起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爆炸事故。事故共造成4人死亡,其中2人当场死亡,2人重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这起事故性质恶劣、教训惨痛,也为各地敲响警钟。

对此,安全专家提醒,各生产企业要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进行生产经营,落实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在每一个环节上要做到细之又细,截断“事故链”;广大群众也要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在选购、燃放烟花爆竹时要慎之又慎,别让增添喜庆气氛的烟花爆竹酿成大祸。

烟花爆竹事故进入易发高发期

众所周知,烟花爆竹是我国传统民俗娱乐消费品,又是易燃易爆危险品。而黑火药、烟火药是制作烟花爆竹所必须的原材料,无论是从保障安全生产,还是从维护社会安全角度来说,都必须严格管控。

随着春节临近,烟花爆竹迎来了生产经营旺季,也催生了不少非法的鞭炮加工点。除了沂南“11·26”事故外,近期全国各地也发生了多起烟花爆竹事故。

如广西北流,近期就连接发生了三起烟花爆竹事故,造成4人重伤。对此,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委办还就烟花爆竹事故多发问题约谈北流市人民政府。

此外,2018年11月18日,河北省安新县湘联鞭炮厂花炮涉药区也发生爆炸事故,现场1人受伤,后经医院救治无效死亡。

血的教训,给各地烟花爆竹管理敲响了警钟。对此,专家指出,岁末年初烟花爆竹事故的预防需要政府部门、企业和个人联合起来,从各个方面筑起一道坚固的“防护墙”:各烟花爆竹企业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加大安全教育培训,提升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各有关部门应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突出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等各环节的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非法运输、分包转包等行为,整治烟花爆竹下店上宅、前店后宅、集中连片经营等问题;广大市民也要增强安全意识,少买少放烟花爆竹,从源头减少火灾。

东莞:去年查处涉“黑烟花爆竹”超20吨

记者从市安监局了解到,东莞目前并没有烟花爆竹的生产企业,全市只有11个经过许可销售烟花爆竹产品的零售网点。

市安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虽然没有生产企业,但是由于烟花爆竹从原料到成品都是易燃易爆物质,其药物成分、物理现象和化学反应都十分复杂。因此,烟花爆竹“产业链”中的任何一个环节,都必须高度重视。

对此,长期以来,东莞对零售的烟火爆竹网点予以严格监管,深入开展烟花爆竹旺季“打非”专项行动,推动我市各烟花爆竹零售点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坚决防范涉及烟花爆竹的各类事故和恶性事件发生,切实消除烟花爆竹的安全隐患。

据统计,2018年截至12月25日,东莞市安监部门共打击排查涉“黑烟花爆竹”401处,查处涉“黑烟花爆竹”约20.18吨,切实堵塞安全漏洞,烟花爆竹安全形势相对平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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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如何管?

目前,我国对烟花爆竹的运输、储存、销售等环节,均有严格的要求。

1.运输:应使用国家规定的车辆

烟花爆竹属于危险品,在运输中不能有半点马虎,运输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对危险品运输的管控要求,从出厂到运输再到存放危险品,都要遵守安全制度。

①运输烟花爆竹的车辆,应使用国家规定的车辆,禁止使用翻斗车和各种挂车,运输时遮盖要严密。

②进入仓库区的机动车辆,必须有防火花装置。

③装卸作业中,只许单件搬运,不得碰撞、拖拉、摩擦、翻滚和剧烈震动,不得使用铁橇等工具。

④运输中不得抢道,车距应不小于20米,烟花装车堆码不超过车厢高度。

⑤运输烟花爆竹必须派专人押运,并悬挂危险物品标志。

⑥运输烟花爆竹须按指定的路线和时间运输。

⑦运输烟花爆竹要做到专车运输、专人押运,不得混装其他货物一起运输。运输车辆不准在人员稠密地区及重要设施附近停留。

⑧严禁携带烟花爆竹乘坐车、船、飞机。严禁在托运、寄存和邮寄的行李、包裹内夹带烟花爆竹。

2.储存:要与生活区分离

烟花爆竹有火药成分,如果不按规定进行燃放或者燃放违规产品,极有可能会导致安全事故。若储存不当,也极易发生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因此,安全储存烟花爆竹非常重要。

①烟花爆竹应存放在专用危险品库。库房应通风干燥,库房温度不得超过35摄氏度,相对湿度控制在75%以下,并备有相应的消防器材。

②烟花爆竹可以堆垛存放或货架存放。堆垛(货架)与堆垛(货架)之间应留有不小于2米宽的运输通道。堆垛或货架距内墙至少保持在0.45米,产品堆垛高度不得超过2米,货架高度不得超过1.85米。

③烟花爆竹从制造日期起,在正常条件下运输、储存,不得超过有效期。

④储存仓库与经营规模、产品品种相适应并符合安全要求。

⑤储存仓库的内部安全距离、布局、建筑结构、安全疏散条件、消防设施以及防爆、防雷、防静电等安全设施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烟花爆竹储存区应与办公区(生活区)分离。

⑥烟花爆竹储存仓库的周边应有相应的防火隔离措施。

⑦烟花爆竹储存仓库应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或警示语,储存现场应张贴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⑧严禁在烟花爆竹储存仓库内架设电气线路及设施。

3.销售:零售场所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

近年来由于经营销售与燃放烟花爆竹不当而引发的重大事故层出不穷,不仅是燃放烟花爆竹要强调安全,经营销售烟花爆竹也要强调安全。

①烟花爆竹零售网点不得经营其他易燃易爆商品。

②专柜销售时专柜应当相对独立,并与其他柜台保持一定距离,保证安全通道畅通,零售场所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按照规定量存放烟花爆竹,不得超量存放。

③零售场所应设置一名以上的专(兼)职安全监督管理人员,配备符合规定的消防设备和器材。

④零售点要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或警示语,并张贴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⑤注意用电安全,室内线路要规范整齐,线径符合用电要求,用电量不大于标准,严禁乱拉乱接电线,严禁在店内使用电炒锅、电磁炉、电热壶等大功率电器设备,人离开时,提倡切断主电源。

⑥防止烟花爆竹受潮,温度不高于35摄氏度,应保持通风干燥。店内烟花爆竹及其商品必须存放在货架上,或用防潮板架空,距地面30厘米以上。

⑦烟花爆竹不能直接暴晒于阳光下,防止温度过高发生爆炸或燃烧事故。

(记者 伍江 通讯员 莞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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