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潼南法院第三中心人民法庭走进别口镇高岩村,巡回审理一起赡养纠纷案,成功让当事人冰释前嫌,挽回了一个家庭的亲情。
原告邓某与妻子育有邓甲、邓乙两个儿子,兄弟二人均已成年。近年来,邓某年老患病,需要长期住院治疗,又无经济来源,生活十分困难,需要子女给付赡养费维持生活。然而,邓甲、邓乙认为邓某早年分家不公,且有家庭暴力行为,二人互相推诿,均不愿意赡养邓某。高岩村村社多次组织邓某一家进行调解,均未达成一致意见。无奈之下,邓某只能将两个儿子告上法庭。
审理中,法官耐心的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发现只要邓某改掉家庭暴力及其他生活恶习,两个儿子其实是愿意履行赡养义务的。于是,法官从法理和情理的角度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劝导,对兄弟俩不履行赡养义务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同时劝说邓某妥善处理好父子关系。在法官的释法说理下,邓甲二人明白了自己的义务和责任,均表示愿意承担赡养义务,邓某也承诺会改掉恶习,与儿子们好好相处。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该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近年来,潼南法院大力推行巡回审判机制,将一系列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案件安排在村子里开庭审理,极大的方便了当事人参加诉讼,又向人民群众普及了法律知识,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