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蔡某新等22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日期:12-07
被告人恶势力犯罪集团

安徽法院网讯 11月29下午,庐江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蔡某新等22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庐江县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17年10月至2018年1月,被告人蔡某新纠集被告人蔡某军等人,先后在庐江县庐城镇、石头镇、白湖镇等地的农户家中开设赌场,共获得非法所得15万余元。

2017年11月17日晚,被告人蔡某雨在向被告人姜某索要在赌场上放的高利贷,双方相邀在庐城镇文化广场斗殴。被告人蔡某雨等人持刀砍及被告人姜某,致姜某受伤。被告人蔡某喜等人持刀追砍汪某等人,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庐江县人民法院一审以开设赌场罪判处被告人蔡某新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九万元。以开设赌场罪、聚众斗殴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蔡某雨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以开设赌场罪、聚众斗殴罪,分别判处其余被告人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至拘役三个月不等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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