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远法院:释法明理促调解 两年恩怨一朝结

日期:12-07
法院刑事当事人

安徽法院网讯 11月28日,定远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团队成功调解了一起因故意伤害引起的刑事附带民事纠纷,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并当场交付赔偿款,既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又有效的化解了双方历时二年多的矛盾。

原告人董某某与被告人徐某某、何某某两家系前后邻居,且有亲戚关系。2016年8月30日,董某某从田间抱小孩回家,在路过被告人家西边大沟埂上时被被告人家饲养的四、五条狗追咬,导致双方发生口角,随后三人又发生厮打,造成董某某右手小拇指粉碎性骨折。经定远县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董某某构成轻伤二级。

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经过阅卷发现双方矛盾具有群体性及连续性,考虑到如单纯就案办案,双方的矛盾不但可能无法化解,而且会有再次激化的风险。为了真正达到案结事了,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在庭前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采取“背靠背”劝说教育的方法,分别找双方当事人及其家属,从当事人合法权益角度不厌其烦的做工作,一方面从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处理原则、赔偿范围、赔偿标准等方面向双方释明法律;另一方面从案件的起因、责任、赔偿能力等方面进行沟通协调。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耐心劝说,双方最终达成协议,由被告人徐某某、何某某一次性赔偿被害人董某某各项损失共计63000元。至此,这起长达两年多的矛盾得以有效化解,双方均表示满意。

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历来较为棘手,处理结果出了关系到当事人的利益,也会影响到社会稳定。为此,定远法院刑事审判庭极力加大调解力度,不仅避免了判决结案可能导致双方矛盾升级、案件久拖不决等现象的发生,而且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减轻当事人诉累,达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庐江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蔡某新等22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男子击打司机眼睛致公交车逆行撞上护栏 获刑三年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