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居民早起发现阳台上有袋秽物:太气人!要进行DNA鉴定
“早上7点多刚醒,就闻到一股臭味,结果发现阳台护栏上有一袋大便,实在是太恶心了。”11月15日上午,家住甘井子区周家街71号的曹女士向新闻热线反映。14日夜间,有人将大便扔在她家阳台上。“这太气人了,我准备做个DNA鉴定,一定要找出扔大便的人。”曹女士说。
气愤:一坨“飞翔”落在阳台上
曹女士家位于甘井子区周家街71号楼二楼,该楼共4层。15日中午,记者来到曹女士家中,看见粉色透明塑料袋装的大便散落在阳台上,并未清理掉。“我仔细看过了,这不是狗屎,是人的排泄物。”曹女士说,15号早上7点多,刚睡醒的曹女士闻到从阳台处飘来一股特别臭的味道,“当时我无意中扫了一眼窗户,发现阳台上有一个粉色的塑料袋,还有污渍。”细看之下,曹女士发现竟然是人拉的大便,阳台上也散落不少。非常恼火的她当即拿出手机,拍照留作证据。“我怀疑是邻居扔的,但不像是楼上扔的,如果楼上扔的肯定窗户和窗台溅得到处都是。”曹女士说,她家位于整栋楼的西侧,阳台的东侧是卫生间,窗外就是马路,附近并无其他建筑与其相邻。由于小区周围没有监控,没看见是谁扔的,曹女士也不好确认肇事者。
曹女士表示,此前没有出现类似情况。“我租住在这个楼10年了,此前从来没有说楼上往下扔东西或者故意为之的情况。”曹女士说,平时她和邻居们相处得也算融洽,也没和谁结怨,“想不出是因为什么,有人会朝我家扔大便。”
维权:业主欲鉴定找到肇事者
“事发后我报了警,警察说因为没有证据,所以最好做DNA来确定,但即使做DNA也不能确定就是这个肇事者扔的。”曹女士称她一定要找到肇事者,将事情查个水落石出。目前,曹女士还未将大便清理,准备把这些大便收集起来,找一家权威机构进行DNA鉴定。此外她还打算在阳台等区域安装摄像头,希望能拍下证据。
涉嫌侵权人需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对于曹女士的遭遇,辽宁华夏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柳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如果抛物找不到实际侵权人的,可将所有可能实施侵权行为的主体列为侵权人,要求共同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不过,如果涉嫌侵权人能证明自己与侵权行为无关,则可免除相应赔偿责任。
来源:半岛晨报
责任编辑:王亚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