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岁男子没钱花 伙同他人编造车祸等骗亲妈10余万

日期:11-13
认罪内鬼母亲老妈谅解

原标题:家里出“内鬼” 老妈被骗10余万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洪雪)没有钱花,35岁的徐某和朋友邢某、聂某一起,编造出车祸、找工作等理由,在半年内,先后骗自己的母亲唐某10万余元。

今天,涉嫌诈骗罪的徐某、邢某和聂某在昌平法院受审,在法庭上,3人均表示认罪,徐某更是恳请法官代其向母亲道歉,并表示出狱后会积极工作还钱给母亲。

跟他人骗亲妈10余万

上午9点,三人被带进法庭,30岁的邢某家住北京市西城区,曾因诈骗罪,于2009年4月1日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35岁的徐某是北京市东城人,25岁的女子聂某是徐某的女友。

据指控,2017年7月至2018年1月间,邢某伙同徐某、聂某,虚构徐某找工作、出车祸、参加培训等事实,多次骗取徐某58岁的母亲唐某钱款共计10万余元。其中,聂某参与金额为1.7万余元。

2018年2月16日,徐某主动投案,同日,徐某协助公安机关抓获邢某,3月11日,聂某被抓获归案。随后,聂某家属对唐某进行了赔偿,获得了谅解。

公诉机关认为,邢某、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钱财,均应以诈骗罪追究刑责。鉴于邢某自愿认罪如实供述,系坦白,故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至三年六个月,徐某主动投案并自愿认罪,系自首,到案后协助抓捕同案犯,系立功,故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至二年三个月,聂某自愿认罪并如实供述,系坦白,赔偿被害人且获得谅解,故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九个月至一年,缓刑一年至两年。

在法庭上,三人表示认罪。

自知有错期望获谅解

邢某供述称,他和徐某经常一起吃饭、喝酒、打台球等,2017年,徐某干脆就住在了邢某家里。“当时没钱花了,我就向徐某家里要,要过一次就觉得可以骗他父母。我曾冒充建行的行长,跟徐某母亲说自己是徐某的领导。”徐某说为了骗钱编了很多理由,比如说徐某出车祸、去上海出差、在银行把账弄错了,甚至徐某买皮鞋欠同事的钱等等。一开始徐某的母亲用银行卡转账,后来邢某就直接找徐某母亲拿钱了。骗来的钱基本上都是邢某和徐某一起吃喝玩乐花了,还有一部分邢某用于赌博。

至于聂某,邢某表示,“我和徐某没有生活来源,我们花的钱是徐某母亲的钱聂某是知道的,我曾经让聂某冒充上海的法官欺骗徐某的母亲,她是知道在诈骗的。”。

庭上,徐某也表示认罪,他称自己和邢某一共骗了母亲二三十次,共骗了十万余元。每次骗钱从几千到一万,“我和我妈关系挺好,2010年2月,我从银行辞职后,跟我爸的关系不好。我之所以和邢某一起骗钱,是因为我看邢某挺可怜的,而且相信他能还钱。”徐某说,之所以案发,是家里人带着他去报的警,“我一开始以为邢某能还,后来家人发现受骗,就带着我去报了案,报案后第二天早上,我带着民警去把邢某抓了。”

聂某在庭上表示,她冒充过法官,向唐某要钱,“说徐某在上海交通肇事需要赔钱。”聂某承认邢某曾给过她钱,但是给了多少她记不清了。事发后,聂某的家人已经赔偿受害人唐某4.3万元,并已经获得谅解。

在最后陈述时,邢某称,自己认罪悔罪,愿意退赔被害人的损失,但现在赔不起。徐某则称,自己和家里不联系了,目前无法退赔,“我认罪悔罪。恳请审判长代我向我妈求得谅解。损失目前我无法赔偿,只能等出狱后工作。”聂某随后表示,自己知道错了。

该案未当庭宣判。

责任编辑:余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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