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人狗矛盾”几时休?根子还在人身上
资料图:在昆明举办宠物运动会,“汪星人”萌态百出。(图源:中新网)
近日,杭州徐女士带孩子在小区门口散步,因一条没拴狗绳的宠物狗追赶孩子,母亲处于保护本能,用脚作势驱赶宠物狗而被狗主人金某殴打,导致徐女士受伤。目前,金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已被当地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近年来,随着中国养宠物人数的日渐增多,养犬问题逐渐成为社会热点话题,关于“人狗矛盾”的新闻时不时出现在人们视野中。宠物陪伴人们生活,人们将宠物看作是自己的朋友也是理所应当。但我们必须明白,宠物虽然归属个人和家庭,但也生活在相互联系的社会中。因此,养宠物不仅是个人私事,也涉及到整体公共利益,必须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
将宠物唤作“儿子”“女儿”等亲昵的称呼,一定程度上展现了人与动物间的亲密关系。然而,宠物毕竟和人不一样。我们虽然一直强调人与动物相互平等,但这是从尊重生命、保护生命的角度来讲的。在人类社会中,不论法律法规还是社会道德,人和动物承担的责任和享有的权利都有区别,宠物和人并不能划等号。然而,一些养犬人把自身的情感意识强加他人身上,忽视公共利益,这既越过了人们的一般常识,也是在法律的边缘游走,这样的观念必须得到矫正。
当前,我国还未有较系统完善的法律法规对养宠物的行为作出明确规范,只有少数法律涉及相关内容。但我们也看到,各地方根据自身所需,已制定出台了较多宠物饲养管理规定。只是有的规范较为宽松,有的较为严格。近期,云南文山出台的“限时遛狗”新规,尽管有“一刀切”的争议,但我们联系上时常发生的“人狗矛盾”,不得不思考规定背后的无奈。
《杭州市限制养犬规定》明确规定,小型观赏犬在允许出户时间内,必须束犬链,并由成年人牵领。同时,养犬不得侵扰他人的正常生活。但我们仍然看到,杭州养犬人遛狗打人事件的发生。其实,不仅是杭州,在很多城市制定的管理办法中,都有着相似内容。然而,在现实生活,我们经常会看到宠物在没有任何管护的情况下,在公共场合活动,甚至对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威胁。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监管和执法上的不到位。法律法规的出台,并不能仅仅停留在在纸面上,还需要严格的监管执法。在这方面,监管执法人员必须厘清责任,真正做到尽职尽责,为文明养犬保驾护航。
当然,无论法律法规如何完善,监管执法如何严格,都有赖于宠物饲养人的自觉遵守,文明饲养。只有这样,人与宠物才能更加和谐地相处,人类的好朋友才不会在一次次的恶性事件中,成为舆论攻势下的人类“公敌”。 (海外网评论员 孟庆川)
责任编辑:张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