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老年人赡养矛盾不断增多,尤其是农村老年人赡养纠纷数量激增,为倡导树立爱老,助老的风气,达到普法目的,在农历九月初九重阳节这一天,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璧南法庭以巡回审判的方式走进璧山区正兴镇塘湾村,公开宣判了一起老年人赡养纠纷案件。巡回开庭吸引了巡回审判地点周围的人民群众以及三合镇辖区各村居综治专干等50余人到场旁听。
“赡养老人,不仅是道德要求,还应是法律义务,你们父母含辛茹苦把你们抚养成人,现在他们老了,有病在身,行动不便,你们就忍心看到他们孤苦无依,衣食无着吗?!我国法律规定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承担照料责任,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宣判过程中,作为该案的审判长杨波法官一边解读法律,一边分析案情,对于老人大儿子的无理狡辩,将法理和情理相结合,以情感人,以法服人,在化解矛盾的同时,法官还把宣判现场作为法制课堂,以案释法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最大限度实现了家庭团结和睦。
此次巡回审判选在重阳节进行,具有特殊的意义,不仅得到当地群众的欢迎,法官规范的审理流程、严整的司法礼仪还彰显了法律的威严。该起赡养案件作为情法交融的代表案件,其成功宣判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