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讯 (记者 陈子垤) 昨日,市民唐女士向信息时报报料称,上月底她和朋友们共6大人6小孩在海珠区某餐厅用餐,次日中午开始12人陆续出现发烧、呕吐及腹泻等症状。唐女士等人怀疑是餐厅食材出现问题导致的,希望餐厅给予赔偿。该餐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是餐厅问题愿意承担相关责任,但无证据证明是餐厅用餐所致,同一批次的食材近期亦有供应给其他客户,未收到不良反馈。目前双方仍在沟通协商解决问题。
事主:12人餐厅用餐次日出现不适
据唐女士回忆,9月23日晚,她和孩子及朋友们一共6个家庭12个人(6个大人6个小孩)在海珠区南丰汇的某餐厅吃饭。“吃了四季豆、片皮鸭、蒸水蛋、炒饭、秋葵、米粉等菜,花了556元。”
第二天是中秋节,原本大家约好晚上去赏月的。24日中午,唐女士女儿开始出现头疼、发烧、呕吐等症状。唐女士以为女儿只是着凉感冒,于是跟朋友联系取消当晚的赏月活动,“这时才发现朋友的儿子也出现类似的症状。”
唐女士说,24日当晚,一起吃饭的有5个小孩、3个大人出现了拉肚子、呕吐、发烧等不适症状,等到第三天,12个人中有11个人出现了严重的不适,“有的家长一天拉肚子十来次,”唐女士说,自己是症状最轻微的那一个,“拉肚子拉了几次。”“我们聚餐后出现的同一症状,让我们怀疑是那餐饭有问题,”另一名家长告诉记者,事后他们也将事情原委上报至海珠区食药监局及消委会等部门,并跟该餐厅进行沟通,“希望餐厅赔偿我们误工费、医药费、康复费等共计2.8万元。”
记者从唐女士提供的3名小孩子的医院诊断书看到,他们分别诊断为肠胃炎、胃肠功能紊乱、急性上呼吸道感染和呕吐。“其他孩子和大人都是自己去医院买药吃的,”唐女士说。
餐厅:目前与客户积极沟通协商
对此,该餐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唐女士等人在9月23日晚确曾在餐厅用餐,如果是餐厅的问题所致,愿意承担相关责任。“但顾客等人出现不适是在餐后第二天第三天,而且顾客无法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就是餐厅食材问题所致,比如12人的医生诊断证明。”该负责人称同一批次的食材近期亦有供应给其他顾客,未收到不良反馈,“食药监来检查后也没发现问题。”
该负责人告诉记者,餐厅得知唐小姐等人的情况后,一直积极进行沟通协商,“出于人道主义,我们也愿意退回当晚的餐费以及给出3000元的餐券,希望顾客可以给餐厅机会,对餐厅重新建立信心,但顾客也不愿意。”
目前,双方仍在继续协商中,唐女士表示不排除后续走法律途径进行维权。
律师说法
应第一时间投诉
并保存相关证据
万一市民在外用餐吃坏肚子该怎么办呢?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律师邓刚表示,消费者首先应保存好相关证据,“比如餐饮发票、就医病历、医院化验单等票据,”邓刚说,第一时间也要向监管部门投诉,那样监管部门可以及时提取食物留样化验和检查,以确定消费者受到的人身损害系因经营者提供的饮食不合格所造成的这两者之间的因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