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11日讯(记者高潮通讯员毛雨佳蔡莉)3名高龄姐妹每人仅拿到2万元拆迁补偿款后,起诉弟媳及其子女,索回已故父母240余万元的遗产。近日,龙华区法院为老人讨回240余万元,法官上门提供司法服务。
申请执行人唐某妹、唐某梅、唐某芜是亲姐妹,平均年龄为80岁,有一位弟弟唐某祥。父母去世时未写遗嘱,留下了几间老宅子给唐某祥一家居住。2016年,龙华区坡博片区棚户拆迁改造,政府征收了父母留下的祖屋,并向唐某祥的遗孀杨某及其2名子女发放了征收补偿款和其他奖励性、补助性款项若干。
杨某及其2名子女仅支付给唐氏三姐妹各2万元,剩余补偿款拒不分配。三姐妹与杨某一家僵持不下,最终选择用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龙华区法院依法判决杨某及其2名子女向唐氏三姐妹支付征收补偿款239.87万元。海口中院二审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18年7月,唐氏三姐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但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律义务。法院依法冻结、扣划了杨某及其2名子女银行账户上的244.42万元,包括案件标的额、迟延履行金等。
考虑到三姐妹年事已高腿脚不便,为了减轻当事人诉累,执行法官上门为她们办理了执行案件的相关手续,将执行款240万余元转入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