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何柳颖编辑:李莹亮
近日,欧盟的数字合规“进度条”又往前了一步。
当地时间3月28日,欧盟反垄断负责人Margrethe Vestager在接受采访时透露,《数字服务法案》(Digital Services Act,简称DSA)有望在4月底前敲定。该法案要求科技巨头企业采取更多措施来处理非法内容,否则将面临高达其全球营业额6%的罚款。
就在上周,欧盟关于数字合规的另一法案——《数字市场法案》(DigitalMarkets Act,简称DMA)也传来了新动态。3月24日,欧洲议会、欧洲理事会和欧盟委员会就DMA达成一致。当晚发布的声明表示,经过近8小时的三方会谈,欧盟立法者就DMA达成了临时协议,旨在对谷歌、苹果、亚马逊等认定为“守门人”的科技巨头进行合规监管。
对于欧盟这套数字合规“组合拳”,中央财经大学数字经济与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法学院副教授刘权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欧盟的数字合规如今已呈现出明显的三大趋向:一是更重视构建开放和公平的数字市场,不断加大反垄断力度。二是更重视实质平等,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要求互联网企业越大,越应承担更多的责任。三是更重视保障用户的权利与自由。”
欧盟数字监管的左膀右臂:DMA与DSA
左手DMA,右手DSA,欧盟对于数字监管法案的落实显得“胸有成竹”。
根据欧盟方面的说明,DSA的规则主要涉及线上中介机构和平台(online intermediaries and platforms),例如在线市场、社交网络、内容共享平台、应用商店以及在线旅游和住宿平台等;DMA则主要针对“守门人”(gatekeeper online platforms)。
刘权向记者指出,虽然DMA和DSA都对超大型互联网平台设定了更多的义务和责任,但二者的侧重点有所不同。
“DMA主要目的在于遏制大型网络平台的恶性竞争行为,构建公平且开放的数字市场;DSA主要目的在于构建安全、可预测和可信任的网络环境,有效保护《欧盟基本权利宪章》中的基本权利,要求数字服务提供者为消费者提供更加安全、透明和值得信赖的在线服务。虽然二者密不可分,但DMA更侧重于促进公平竞争,DSA则侧重于保护权利。”
从近期DSA和DMA的诸多动态可以看出,欧盟对于互联网平台的合规监管计划是层层加码,绝不放松。在受访专家看来,欧盟的决心一方面既源于对公平竞争的促进愿景,另一方面也希望能对本土的互联网企业带来成长空间。
刘权表示,“首先,数字经济具有网络效应和锁定效应,一些互联网巨头企业利用其连锁服务和技术资源锁定用户,垄断数据,封闭生态,不利于创新,欧盟的合规监管政策可以促进开放,增加用户的权利与自由。其次,这也能维护欧盟国家经济安全甚至政治安全。欧盟本土的互联网巨头企业很较少,通过推出DMA等法案,可以打破非欧盟巨头企业对欧盟造成的经济乃至政治威胁,促进欧盟本土企业快速成长。”
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商学院数字经济与金融创新研究中心联席主任、研究员盘和林对此表示认同,“欧盟当前的互联网平台公司实力不是很强,设置此类门槛更多的是针对海外跨国互联网平台,希望通过缔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来提升欧盟内部的互联网初创企业竞争力。而欧盟的底气在于,自己的市场容量足够大,互联网巨头不会贸然退出。”
为“看门人”制定行为准则
2020年12月,欧盟委员会提出了DMA与DSA两项重磅数字监管草案,被视为欧盟在数字领域20多年来的首次重大立法。其中DMA更是被业界誉为“20年来欧盟监管科技企业的首次重大改革”。
3月24日,欧盟立法者就DMA达成了一项临时协议,引发各界瞩目。法国数字事务部长塞德里克·奥(Cedric O)表示:“过去10年,欧盟不得不对超大型数字公司的某些有害商业行为处以创纪录的罚款。DMA将直接禁止这些做法,并为新参与者和欧洲企业创造更公平、更具竞争力的经济空间。这些规则对于刺激和解锁数字市场、增加消费者选择、在数字经济中实现更好的价值共享和促进创新至关重要。”
而DMA最为关注之处,是其剑指谷歌、苹果、亚马逊等“守门人”,即控制着数字经济中重要生态系统的少数大型互联网平台。关于“守门人”,欧盟理事会和欧洲议会作出了具体的条件设定:需在过去三年中在欧盟内的年营业额至少为75亿欧元,或者市值至少为750亿欧元,同时在欧盟拥有每月至少4500万终端用户和至少1万名企业用户。而且,该平台还必须控制至少三个欧盟成员国的一项或多项核心平台服务,包括市场和应用商店、搜索引擎、社交网络、云服务、广告服务、语音助手和网络浏览器。
针对属于上述范畴的平台企业,DMA列出了颇为清晰的行为清单:
在“必须做”范畴,“看门人”需要确保用户有权在享有与订阅时类似的条件下退订平台服务、对于最重要的软件(例如网页浏览器),在安装操作系统时不要求默认安装、允许应用开发商公平使用智能手机的附加功能(如NFC芯片)、允许卖家访问平台上的营销或广告绩效数据等。
在“不能做”范畴,“看门人”不能将自己的产品或服务排名高于其他产品之上、将服务期间收集的私有数据用于其他服务、为企业用户设定不公平的条件、预安装某些软件应用软件等。
为保障规制的实施,欧盟委员会称将设立一个咨询委员会和一个高级别小组,以协助和促进欧盟委员会的工作,成员国将能够授权国家竞争主管机构(NCA)对可能的侵权行为展开调查,并将调查结果转交委员会。
值得注意的是,若“看门人”不遵守法案中的相关规定,企业将面临高达其全球总营业额10%的罚款,若屡犯,可对其处以高达其全球营业额20%的罚款。
盘和林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个处罚力度足够大,若不遵循规定,被规制的企业将不得不在退出欧盟(市场)和缴纳罚款继续经营两个选项中做出选择。考虑到欧盟的经济体量,预计大多数公司会在罚款的压力之下对自身经营生态进行一定的改变。”
科技巨头“紧箍咒”持续绷紧
另一边厢,科技巨头表现出了较为明显的担心及不满。
苹果方面就DMA的临时协议表示,“该法案的条款将给我们的用户造成不必要的隐私和安全漏洞,此外,部分条款也将阻止我们对投入了大量资金的知识产权收费。”谷歌发言人也表示,“虽然我们支持DMA消费者选择和互操作性方面的许多雄心壮志,但我们担心其中一些规则会导致创新性和选择性的减少。”
近年来,苹果等企业面临着持续收紧的合规压力。不仅是欧盟,当地时间28日,美国司法部向一项针对亚马逊、谷歌和苹果的反垄断法案《美国创新与选择在线法案》表示支持,这标志着拜登政府对大公司反垄断措施的首次全面支持。
多方“围剿”之下,企业不得不作出妥协。3月23日,谷歌公司宣布,将允许流媒体音乐平台Spotify在安卓平台使用第三方支付系统,将允许用户直接向Spotify支付费用并购买订阅服务。但这仅仅是一次试点,具体的时间表或使用地区均未公布。
去年,苹果公司向美国证监会提交股东委托书中新增了关于反垄断风险部分。根据委托书,苹果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会定期评估、讨论苹果反垄断风险;同时内部设置反垄断合规官,将对苹果反垄断合规项目进行评估。
北京师范大学互联网发展研究院院长助理、中国互联网协会研究中心副主任吴沈括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如今来看,以美国企业为代表等互联网巨头面临的合规压力是大面积存在的。在DMA与DSA等数字治理工具的指挥下,企业的数据流转、利用和开放共享等现有的业务模式都会受到非常大的影响和冲击。”
“互联互通确实有利于开放和增加用户福利,但也可能导致‘搭便车’现象,毕竟互联网巨头企业做大做强需要付出成本。在加大反垄断的同时,也应适当保障‘看门人’企业的正当权利。”刘权指出。
从目前趋势来看,互联网巨头的发展与政府数字合规之间将会走出一条怎样的发展曲线?吴沈括认为,大方向还是取决于国家对于特定市场的策略设计,包括对企业的宽容度、发展空间的政策要求等。“从欧盟现在的动作看,强化数字主权,对外国企业设置市场规制依然是重点,相信部分巨头企业在这过程中受到的压力还会持续很长一段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