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微软、脸书纷纷妥协欧澳互联网立法“重头戏”将出台
欧盟和澳大利亚立法机构为代表,正引领全球关注有关数字经济的立法,重头戏放在了要求互联网巨头重新分配利润上。
在施压互联网巨头重新分配利润的进程上,欧洲和澳大利亚近日取得一致的进展。当地时间2月22日,微软在欧洲与媒体联合机构、Facebook与澳大利亚财政部长及通信部长分别达成共识,预计将为在各自平台使用新闻内容、而向当地的新闻机构支付更多的费用,同时将推动欧洲和澳大利亚两地将此举落实到新的法律之中。
2月22日,微软与欧洲杂志媒体联合会(EMMA)、欧洲报纸发行者联合会(EMPA)、欧洲出版者协会(EPC)、欧洲新闻媒体协会(NME)发布联合声明称,将努力保障欧洲的出版机构从互联网巨头处获得更多的内容收益。上述五机构同时声明,希望欧盟的立法机构考虑“效仿澳大利亚做法”。
与此同时,“澳大利亚做法”却一度燃起当地立法者与互联网巨头之间的硝烟。由于反对澳大利亚施压平台向新闻机构付费的做法,Facebook带头“宣战”,于17日关停在澳大利亚所有的新闻分享功能。在经历了一个星期的舆论轰炸后,双方于22日释出缓和消息,Facebook与澳大利亚财政部长弗莱登伯格、通信部长弗莱彻进行了“建设性商讨”,并同意在几天内恢复平台在澳大利亚的正常运营。
以保护新闻媒体为目的、剑指互联网巨头的立法之火,正在蔓延,消息透露美国国会也将在未来数星期内推出相关法案,以形成更完整的反垄断立法。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姚欢庆在接受采访时介绍,互联网时代新闻传播环境中,重新审视创作者、传播者、使用者三者之间的关系,将补充旧的“著作权”。他指出,“邻接权”是目前立法者制约互联网平台的重要切入点。
欧盟欲强化“邻接权”
欧盟和澳大利亚立法机构为代表,正引领全球关注有关数字经济的立法,重头戏放在了要求互联网巨头重新分配利润上。以保护新闻媒体为目的,欧盟和澳大利亚都正在推进立法,将“强制”平台公司向新闻机构付费。姚欢庆指出,“邻接权(neighbouring right)”是目前欧盟立法者的重头戏。
微软与四大媒体联合会在本次声明中直白地宣称道:“将共同推动欧洲出版者从具备主导性市场地位的巨头机构处获得付费,以符合欧盟‘新邻接权’的修改目标,希望能效仿澳大利亚的立法做法。”
事实上,EMMA、EMPA、EPC、NME此次被英国《金融时报》称为立法的“游说机构”(lobby groups),反映上述机构的行动意欲给欧盟的立法机构,也就是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施压。
邻接权,也被称为“版权并行权(rights neighbouring to copyright)”。姚欢庆对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解释,这是一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权益,然而并不等同于狭义的著作权。他指出,邻接权反映的是三方关系,包括创作者、传播者、使用者。今时今日,传播者的作用日益突出,补充了狭义著作权的空缺地带。
姚欢庆进一步以Facebook和谷歌呈现新闻的方式举例称,如果超链接下方的文字具有一定篇幅、也足以令读者了解新闻,那么读者将无需点击链接进入新闻创作者的网站,那么超链接提供平台事实上“掠夺”了创作者的流量。
欧盟正在考虑强化邻接权的施行威力。事实上自2019年制定以来,邻接权已经是《欧盟数字单一市场著作权指引》(EU Digital Single Market Copyright Directive)的一部分。然而欧盟正在进行立法修改,预计在今年六月生效,希望能增加这项权益的威力。
微软和四媒体机构称,尽管“邻接权”早已是法律的一部分,然而却没有强制性效果。声明中称,媒体机构“不一定有相关的经济能力与巨头公司(gatekeepers)进行公正、平衡的谈判”,相反,巨头公司“有可能会一走了之或者彻底离开市场”。上述争议反映,欧洲的媒体机构普遍对近两年来“邻接权”的执行效果不满意。
微软和四媒体机构要求,欧盟应该“考虑效仿澳大利亚,设立一个仲裁小组(arbitral panel)”。上述机构认为,这样一个仲裁小组能考虑双方的利益,在综合考虑巨头平台使用新闻的情况、新闻内容的生产成本等因素后,令付费具备公正性。
Facebook与澳大利亚达成新的共识
2月22日,Facebook也释出了与澳大利亚立法机构取得一定和解的消息。澳大利亚众议院在上周三(17日)通过了《新闻媒体和互联网平台强制议价法案》(News Media Bargaining Code),这一法案将强制Facebook向当地媒体付费,一时令Facebook“剑拔弩张”,更是在众议院投票后立刻紧急“关停”了在澳大利亚的新闻分享业务。
然而此举无异引火上身,过去一周来,舆论一致批评Facebook作为一家巨头公司“霸凌”新闻机构。在2月22日最新的声明中,Facebook宣布将很快恢复在澳大利亚的新闻业务。
自从17日以来,Facebook关停了在澳大利亚营业的所有具备新闻功能的主页面,不仅包括当地媒体、国际媒体的澳大利亚分支,甚至还包括气象局、卫生厅、市议会这样的官方机构,令用户无法及时收到有关疫情、火灾等消息。舆论一片声讨,澳大利亚总理莫里森也发声直斥Facebook“霸凌”媒体,还称:“这样的行为印证了很多国家的忧虑,科技巨头认为自己比政府更大。”
不过Facebook仍然坚称,恢复新闻业务的前提,是澳大利亚立法者也同时做出了妥协。Facebook宣称:“我们很高兴,澳大利亚政府已经同意修改一部分法案。”并且称,澳大利亚政府会考虑Facebook带给新闻机构的价值,将其与Facebook获得的利益做出比较。
澳大利亚目前正在推进《澳洲财政法修正案(2020)》,其中包含《新闻媒体和互联网平台强制议价法案》。这一法案将令以Facebook、谷歌为首的平台公司,向当地新闻机构付费,并将增强新闻机构“讨价还价”的能力。按照澳大利亚立法程序的原定安排,这一法案于17日获得众议院表决通过,原计划这周在参议院进行投票,走完这一套流程,便可以基本确定立法“板上钉钉”。然而Facebook透露的“修改”令目前的进展再具不确定性。
Facebook长期以来对澳大利亚的此项立法不满,该公司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业务负责人William Easton在2月17日的声明中称,这项法案“根本上误解了平台和新闻分享者的关系”。该公司声称,由于Facebook提供了新闻分享平台,也反过来令新闻机构获益,因此不应该由Facebook付费。
Facebook目前是全球市值最大的公司之一,与立法机构的公然对抗,也导致它在资本市场上不受欢迎。尽管同时运营图片分享平台Instagram、通讯平台Whatsapp,然而广告收入一直是Facebook较为单一的收入来源,仅在2020年该公司获得的广告收入就达到842亿美元,几乎是公司全部收入。资本市场目前正在评估,损失1700万澳大利亚用户,对Facebook的未来究竟意味着什么。自从关停在澳大利亚的新闻分享功能以来,该公司于纳斯达克市场在18-2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下跌,累计跌约4.8%,目前报每股260.33美元,市值为7415亿美元。
不过,Facebook一度试图淡化新闻业务在公司整体业务中的影响,声称在脸书用户的浏览内容中,新闻的占比“不到4%”,而新闻对脸书的商业贡献“微乎其微(minimal)”。
美国拟立法促互联网巨头付费
尽管澳大利亚和欧洲在规管互联网经济上领先迈出了一步,美国国会近期也正采取类似的立法措施。众议院司法委员会的共和党代表Ken Buck近期透露,国会正计划在未来几个星期中出台一项法案,令小规模的新闻机构能与大型科技平台进行议价。
Buck进一步透露,这项法案是一系列反托拉斯法案的一部分,这项法案有助于打破如Facebook、谷歌这样大公司在行业中的垄断地位。
美国皮尤研究中心去年4月曾发布有关美国新闻行业的报道,反映在互联网时代,美国媒体机构的生存环境充满巨大挑战。数据显示,2008年至2019年,美国媒体(包括记者、编辑、摄影记者、视频摄影师)的雇员数量减少23%,从11.4万人降低到8.8万人,流失了2.7万个媒体工作职位。其中,报纸的流失率尤其突出,雇员人数从7.1万人大减至3.5万人,减少超过一半。
新闻媒体联盟(News Media Alliance)的首席执行官David Chavern表态支持了上述法案的推行,他进一步解释称:“出版机构的困难在于需要一家一家机构去沟通。”他希望新的法案能令新闻机构更容易获得平台巨头的付费,而不需要进行“比较文本”这样复杂的纠缠和争议,这种立法尤其对于实力微弱的小媒体更有意义,否则“它们唯一的途径只能是联合起来”。
微软加强新闻机构合作计划
除了表态支持欧盟的立法进程,微软在2月22日还同时宣布另一项有关支持新闻事业的业务。这家以软件业务见长的公司,联合另外几家芯片制造商、新闻机构、软件和平台公司,声称要为提高互联网信息传播的质量做出努力。
这个联盟机构被称为C2PA(the Coalition for Content Provenance and Authenticity,意为“内容来源和真实性联合计划”)。参与者包括微软、软件公司Adobe、芯片架构设计公司Arm、英特尔,以及一家专门从事图片和视频真伪鉴定的公司Truepic。
这个联盟称,C2PA的成立目的是“防范错误信息和线上内容的欺诈”。由于联盟参与者各有所长,因此将设立技术标准,功能是辨识新闻来源、历史和出处,将能覆盖图片、视频、音频和文件等多种信息格式。
微软在计划公布的声明中称:“AI和图像技术进步,令网络信息的传播变得很快,因此有必要采取措施。”
(作者:江月编辑:陈庆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