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数字货币项目Libra的真正创新与挑战
电子科技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贾开
近日,美国参众两院针对Facebook计划启动的数字货币项目Libra召开了听证会,围绕该项目的动机、内容及其影响展开了激烈讨论,再次将Libra推向了全球视野。自6月18日白皮书发布以来,Libra项目已经引发了诸多争议。两次听证会的举行,有助于业界更清晰地理解Libra的设计思路及其潜在影响。但考虑到区块链技术本身仍处于发展之中,以及更重要的,针对区块链业态的规制环境尚未成熟,因而当前围绕Libra的诸多讨论,更多像是蒙了一层面纱的“臆想”,而并不一定成为未来可能发生的事实。特别的,人类社会数字化进程的加深,使得以支付宝、微信支付为代表的电子支付类业务已经成为人类社会的日常,由此使得人们往往将Libra视为前者的等价物,从而可能限制乃至混淆对于Libra变革潜力的理解。
面对听证会略显“鸡肋”的交锋,看上去似乎Libra并不会掀起太大的波澜,这可能也体现出数字货币作为一种创新现象,监管者本身仍然欠缺与之相适应的监管知识和能力。接下来的问题便是,Libra究竟带来了何种创新性变革?其对各方的真正挑战又是什么?事实上,两场听证会并非没有针对Libra提出关键问题。美国怀俄明州区块链联盟联合创始人Caitlin Long在递交给听证会的专家证词中,提出了Libra潜藏的隐私风险以及对于现行银行体系的冲击这两方面影响,则可能掀开了Libra面纱的一角。
一方面,Libra的隐私风险不仅仅意味着包括Facebook在内的私有公司可能掌握更多用户数据(基于平台业态而非Libra本身),同样也意味着政府有可能要求公司分享数据而出现更为普遍的数据监控。后者对于掌握技术和业态优势的发达国家而言,更是如此。另一方面,或许是Libra可能带来的更大影响,则是对于现代银行体系的冲击。
现代银行体系经历了从自由银行业到清算所协会再到中央银行制度的历史演变进程,确立了中央银行作为最后贷款人的角色和作用;但另一方面,央行作为最后贷款人却使得金融风险社会化,而货币创造的相应收益却由私人银行所享有,风险与收益的错配使得央行与其他金融机构之间存在“道德风险”问题。由此便构成了央行的两难困境。2008年金融危机便是央行这一两难困境的集中体现,危机之后的规制改革虽然加强了金融监管,却并没有从根本上做出改变。
但事实上,解决两难困境的途径早在1930年代就已提出。大萧条时期,芝加哥大学的经济学家提出了“芝加哥方案(Chicago Plan)”,要求将部分准备金制度转变为100%的全额准备金制度,从而终止私人银行的货币创造功能。该方案下,存款从银行转移至央行,央行的资产与负债转变为都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国债与存款,并形成只承担支付业务的“狭义银行”体系。此时,银行挤兑风险不再存在,因为央行以国家信用为保证承担了公民的存款负债。相比之下,其他银行业务则演变为“广义银行”体系,通过发行长期债务或资产抵押以开展短期借贷并实现套利,但其同时也独自承担低流动性资产负债表所伴随的金融危险。
尽管“芝加哥方案”实现了货币的公共化,但却从未被真正实践过,其原因可能可以从两方面得以解释。一方面,建立在“存-贷”利率差基础上的银行商业模式,决定了100%的存款准备金制度的不可能,狭义银行与广义银行的分离难以实现;另一方面,从技术实现而言,央行的资产负债表不可能向社会公开开放,其要维系的数据库过于庞大且风险过于集中。但这两方面因素在Libra身上得到了一定的缓解。首先,Libra正是实行100%储备制度,而作为发起方的Facebook等公司,其利润并不来源于Libra本身,而更可能来源于基于平台的衍生业务——这也正是互联网企业所惯用的商业模式。再者,区块链带来的分布式记账技术极大地分散并降低了清算成本,此时不再需要维持一个庞大的集中数据库以完成交易验证,而仅仅只需搭建基于分布式节点的开放网络便可实现狭义银行功能。
这一变化趋势已经可以从部分实践中窥见一斑。英国中央银行行长Mark Carney在6月20日宣布将向科技公司开放隔夜存款账户,并提供支付系统,从而打破了仅向银行金融机构开放的旧例。类似的,Caitlin Long在其证词中,同样呼吁美联储采取类似改革,将Libra纳入。值得注意的是,2003至2013年间担任英国中央银行行长的Mervyn King在其所著《金融炼金术的终结》一书中,同样针对央行两难困境提出了“全天候典当铺”的设想,要求对货币创造方式进行改革。将Libra纳入央行体系,同样可被视为货币创造方式改革的一种思路。
在理解Libra所带来的真正变革的基础上,其对各方的治理挑战也可能自然浮现。首当其冲的便是Libra如何融入现代银行体系,其大规模的应用之后究竟会对现代银行体系造成何种影响,仍然是需要研究的重大议题。另一方面,考虑到Libra设计100%储备金制度是建立在Facebook等相关利益体可以开放平台而获得衍生收益的基础上,那么此开放平台的治理问题将同样凸显。当前已有评论提出,类似于剑桥分析公司之于Facebook的问题,Libra开放平台同样要面临如何解决恶意利用平台数据的开发者所带来的治理问题。考虑到Libra本身的去中心性质在内的更广主体的共同推进。Libra的未来究竟将如何暂且不得而知,不过技术的发展可能的确又打开了制度创新的空间和大门。(编辑祝乃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