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贷监管新动向:转型和良性退出为主 继续落实三降

日期: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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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网贷监管新动向:转型和良性退出为主,继续严格落实“三降”

21世纪经济报道 21财经APP王晓北京报道

网贷监管新动向:转型和良性退出为主 继续落实三降

网贷机构及投资人最为关心的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日前有了新进展。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注意到,《金融时报》7月6日傍晚刊文提到,互金整治领导小组和网贷整治领导小组在近日联合召开了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座谈会。会议明确,下一阶段要将稳妥有序化解存量风险、多措并举支持和推动机构良性退出或平稳转型作为重点,坚定持续推进行业风险出清,切实保护出资人合法权益,维护各地经济金融和社会政治稳定。

在各地加大存量压降、风险出清工作力度下,截至今年5月末,继续开展出借业务的运营机构数量已降至707家,比2018年初下降57%;借贷余额比2018年初下降27%,出借人次比2018年初下降75%;行业借贷规模、出借人次已连续11个月下降。

会议指出,专项整治工作总体上推进顺利,但行业风险仍处于高位。从前期检查情况来看,归集资金池、违规放贷、变相承诺保本保息、信息披露不透明等违规行为依然较为普遍。部分平台甚至存在股东自融、制造假标、虚假注资、资金挪用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行业重大风险隐患不容低估。

座谈会上指出,下一阶段要以转型发展和良性退出为主要工作方向,严禁新增互联网金融机构,及时处置随意变更股东或注册地迁址的机构,引导绝大多数机构通过主动清盘、停业退出或转型发展等方式实现风险出清。全国已成立400多个风险处置专班,加大对高风险机构的管控力度。

第三季度整治工作重点提出:将继续严格落实降机构数量、降行业规模、降涉及人数的“三降”要求,利用合规检查、多方监测系统分析核验等手段对机构进行穿透式核查,加大良性退出力度。对于少数在资本金和专业管理能力等方面具备条件的机构,允许并鼓励其申请改制为网络小额贷款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对于拟转型或清盘的机构,督导企业尽快制定兑付方案并抓紧付诸实施。

第四季度工作中提出:在合规检查、接入系统、数据核验等工作基本完成的基础上,将逐一对在线运营机构进行分类管理,多措并举化解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按照“成熟一家、纳入一家”的原则,将整改基本合格机构纳入监管试点。

会议指出,根据理论和实践经验,网贷机构定位于信息中介,但撮合的是金融业务,需要具备若干必要的条件。有关部门在拟定的监管试点方案中,对网贷行业风险准备金、风险补偿金、合规保证金、股东资质等提出了明确要求,以提升网贷平台缓释风险、保护投资者的能力。21世纪经济报道此前也独家报道,在网贷备案试点方案中,酝酿平台缴纳一般风险准备金。区域性P2P,对于新撮合的业务,应当按照撮合业务余额1%的固定比例缴纳一般风险准备金,全国性的P2P,应当按照撮合业务余额3%的固定比例缴纳一般风险准备金。此外还有“出借人风险补偿金”,具体为区域性的平台,应当按每一借款人借款项目金额的3%计提出借人风险补偿金,全国性的平台按照6%计提出借人风险补偿金。(P2P备案还有致命一击:单个投资人同一平台出借或不得超20万)

在前期各地对网贷机构开展企业自查、行业自律检查与行政核查中发现,平台机构普遍偏离了“金融信息中介”定位,不同程度存在信用转换性质的活动。6月底已初步完成430余家网贷机构合规检查,相关企业正进行对标整改。但会议指出,由于机构数量多、存量规模大、产品和业务复杂,一些省市完成“三查”还需要一段时间。

会议信息显示,自去年下半年以来,大力打击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已对467家平台立案侦查。同时抓好“阳光办案”,改进报案模式,减轻群众诉累。尽一切力量追赃挽损,缉捕外逃人员,能追尽追、应缴尽缴。先后将两批失信借款人和失联跑路高管人员信息纳入征信系统和“信用中国”系统,严惩违法违规和失信行为,切实维护投资人合法权益。为加强对网贷机构的动态监测和穿透式监管,已有468家完成接入实时数据接入系统。

下半年,整治工作还将加大对已出险机构追赃挽损的力度,及时回应投资人关切和诉求,畅通投诉和维权渠道。与此同时,会议强调,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大监测监督工作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虚假宣传,严肃查处各种违规展业活动,坚决打击造谣传谣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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