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故事丨推动完善村集体“三资”监管机制

日期:06-29
巡察

“有了银行专户对账单,村里的账目流水多了一套‘记账本’,有效防止公款私用、公款私存现象的发生。”日前,融水苗族自治县大浪镇潘里村党总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潘伍底气十足地对前来回访的巡察干部说。

不久前,该县党委第三巡察组在巡察大浪镇潘里村时,发现该村没有设立银行专户,财政资金存在公款私存的问题。

“公家的钱,怎么能存在私人账户呢?这不仅存在管理风险,也是一种违规行为。”第三巡察组经研究,决定对村民委员会银行专户问题进行深入了解。

巡察干部通过查阅资料、翻看账本以及走访群众和村委干部等,了解到该镇11个村(社区)中,8个村因一直未开设村民委员会银行专户,导致村“两委”干部在村民委员会组织的工作经费、村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农村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经费等相关资金报账后,出现存入个人账户或将现金暂作私用的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廉政风险。

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该巡察组及时向镇党委反馈,要求其立行立改,严格按照县财政局、县委组织部等单位联合下发的《村民委员会组织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设立村民委员会银行专户,加强村民委员会组织财务管理,规范村民委员会财务行为,推进村民民主理财,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

在监督的推动下,大浪镇立巡立改,在两周时间内,8个村民委员会全部开设对公银行专户,并将村委干部个人账户和私人保管的村民委员会资金转存入新开通的对公账户。同时,大浪镇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对财务收支预决算及其重大调整,大额财务收支事项,收益分配方案等,进行“四议两公开”的跟踪监督、全面监督、精准监督,让村民委员会资金得到了规范管理,打通了村民委员会资金管理难的“最后一公里”。

该县以此为契机,全面梳理问题清单,加强对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让基层治理效能有效提升,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目前,该县督查发现问题5个,立行立改5个。(融水苗族自治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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