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糊涂啊!真不应该联合其他村干部虚报种粮面积套取国家粮食直补款,本以为做得天衣无缝,到头来也只是自欺欺人……”近日,面对前来回访的博白县水鸣镇纪委工作人员,该镇某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冯某峰万般懊悔。
此前,博白县纪委监委收到县委巡察组移交反映冯某峰等3名村干部虚报种粮面积套取粮食直补资金的问题线索,立即成立核查组展开调查核实。
“大叔,您好!您家有多少亩水田?平时是怎么耕种的?”
对照种粮大户租地清单里面的农户名单,核查组下沉一线实地走访。
“我家有3亩田,3个小孩都外出务工了,就我和老伴在家,由于晚稻口感比早稻好,我们都是种晚稻不种早稻。”
“就你们2个劳力,种3亩田应该很费力吧?”
“不费力,是这样的,我们这里的村民免费给田村干部种早稻,等我们种晚稻时村干部就出钱帮我们打田、收割。”
村干部为何如此‘好心’出钱帮村民打田、收割?这其中必有蹊跷。随后,核查组找来冯某峰等3人进行谈话。
“你们共承包了村民多少水田种植晚稻?大概涉及多少户群众?”核查组开门见山问道。
“这……有点记不清了。”冯某峰一时间眼神闪烁,支支吾吾。
“为何冯某、包某、王某……这些农户自己种植水稻,却在你们申报的种粮补贴面积地块内?”核查组工作人员继续追问道。
“是我们太贪心了,耍了小聪明,还是被发现……”冯某峰等3人自知无从狡辩,将事实和盘托出。原来,2020年至2022年间,冯某峰、包某胜、包某彬在承包村民水田种植水稻时,为了获得更多的晚稻种粮补贴,背地里将帮助村民打田收割的村民自耕水稻面积和他们3人承包的水稻种植面积合并起来进行申报,移花接木套取补贴资金92280元。事后,冯某峰等3人将虚报所得的种粮补贴在支付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服务费以及帮村民打田和收割的费用后,将剩余的23070元进行私分。
最终,冯某峰等3人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已全部退缴。
案件查处后,该县纪委监委指导水鸣镇纪委举一反三,在全镇18个村(社区)开展种粮补贴排查工作,同时深化以案为鉴警示教育,推动完善相关制度,常态化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加强对种粮补贴资金监管,切实发挥以惩促改震慑作用和治本功效。(博白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