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用好案例活教材 精准高效开展警示教育

日期:04-23
敦煌市

“下面宣读关于给予张某某处分的决定……”近日,敦煌市纪委监委督促某乡镇召开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宣布对于该镇某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处分决定,同时,通报案件查处情况及简要案情,做到用身边案教育身边人。

市纪委监委督促案发单位及时组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紧抓宣布处分决定契机,同步开展警示教育,通过对案发单位全体党员干部开展以案说法,增强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

为持续强化警示震慑,市纪委监委坚持深挖典型案例、同类案例、身边案例共同点和差异点,深刻剖析违纪违法背后深层次原因,突出一案一警示,用好警示课堂、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基地等载体,做到警示常在、警钟长鸣,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以案为鉴,时刻绷紧纪律之弦。

市纪委监委全面梳理近两年查办的环境卫生、粮食、医疗、供销等重点领域的违纪违法案件,深入分析研究案件暴露出的作风问题和监管漏洞,通过制发纪检监察建议、约谈提醒等方式,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深化以案促改、已案促治,完善制度漏洞、补齐工作短板,真正做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

警示教育要有针对性,不能“大水漫灌”。市纪委监委强化案件震慑的同时,分层分类开展教育警示。紧盯“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关键领域以及新任职干部、年轻干部等重点群体,结合各自行业特点、岗位职责和工作实际,量身定制警示教育“套餐”,防止警示教育“千人一面”“老生常谈”等现象。

“莫高镇甘家堡村干部张某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侵占村集体建设用地并用于个人经营,造成集体资产流失,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前不久,莫高镇组织镇村两级干部参加警示教育会,用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活案例”警醒身边人。

市纪委监委将村干部典型案例作为开展警示教育同类人的“活教材”和常规课程,警醒村干部用好手中“微权力”。

召开警示教育大会、观摩庭审现场、参观警示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市纪委监委多措并举,分层开展警示教育,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以反面典型为鉴,严以律己、严以修身、严以用权,推动以案示警、以案为鉴、以案促改。

去年以来,市纪委监委督促案发单位召开警示教育大会54场次,召开基层处分决定宣布会110余场次,下发监察建议书56份,编印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读本200余本,督促建章立制56项。(供稿王海蓉编辑达小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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