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在自治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评估核查时,自治区发现桂林市灌阳县黄关镇中秀村包村工作组组长唐某某在危房改造工作中后续跟踪不到位,导致脱贫户居住条件仍存在安全隐患。针对这一问题,灌阳县黄关镇纪委采用第一种形态对唐某某进行诫勉谈话,督促其履职担当,有效防止因小错酿成大祸的严重后果。
抓早抓小才能防微杜渐。桂林市纪委监委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综合考虑事实证据、思想态度和量纪执法标准,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做到处理问题既有刚性力度又有柔性温度,促使党员干部在“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中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实现防“小病”之微,杜“大病”之渐。今年以来,桂林市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4852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3191人次,占比65.8%,实现了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的转变。
一手抓谈话提醒,一手挖问题根源。驻桂林市临桂新区管委会纪检监察组在日常监督时发现,桂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在办理安全生产方面的环境保护督办函时严重超期,忽视群众利益诉求。该纪检监察组精准运用第一种形态对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有效防止问题向严重化发展。同时该纪检监察组深挖该现象背后的作风问题,进一步强化对作风不实、履职不力的日常监督检查,督促监督单位印发《桂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开展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开列5项“作风问题负面清单”,深入自查自纠74人次,以良好作风保障工业园区经济建设高质量发展。
“李某为时任副总经理,未对班子违规决策占用土地提出意见,应该负一定责任。如有责任,分别为何种责任,如何处理?”不久前,恭城瑶族自治县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利用“室组地联动微课堂”进行业务学习时,就“如何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问题”进行案例模拟,大家一边讨论,一边认真做笔记。
为用好用足第一种形态,恭城瑶族自治县纪委监委聚焦第一种形态的处置权限、处置程序、指标解读等6方面,灵活运用“专题培训大课题”“室组地联动微课堂”“交叉学习互动课堂”等多种形式,通过理论讲解、案例实操、一对一指导等方式,引导纪检监察干部精准运用第一种形态。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共开展专题培训2次,举办微课堂10余次,参训人数300余人,在理论及实务层面有效解决第一种形态“不会用、不敢用、不愿用”的突出问题。
既注重用好又善抓实效。桂林市纪委监委采取随机抽查与重点核查相结合的方式,详细深入了解运用第一种形态谈话函询对象整改进度,对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等情况,严肃追责问责,确保相关问题整改到位,坚决杜绝流于形式。临桂区纪委监委通过“室组地”联动,对谈话函询对象问题整改情况适时开展“回头看”,推动第一种形态落实见效。截至目前,临桂区纪委监委共开展“回头看”2轮次,发现并推动整改问题20余个。(桂林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