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强化联动监督 推动生态环境综合整治

日期:12-18
生态环境梧州市

前不久,梧州市纪委监委采取“室组地”“组组”联动的方式,对城市扬尘污染问题进行监督,通过约谈市生态环保委员会办公室相关负责人,督促落实问题整改,建立扬尘综合治理“红黑榜”定期通报制度,并紧盯黑榜点名通报区域对应的属地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实施点对点精准监督,压紧压实监管责任。

今年以来,梧州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99.1%,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提升。“守护蓝天”成效的取得,离不开该市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护航。

自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梧州市纪委监委紧盯生态环保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持联动监督、靶向发力、系统施治,推进生态环境综合整治走深走实,为守护青山绿水、维护群众利益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突出“专责监督+职能监管”协调联动,该市纪委监委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围绕年度中央生态环保专项资金支付进度情况开展监督抽查,重点对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进行跟进监督,助推西江流域生态环境治理取得成效。强化“室地”联动监督,该市纪委监委第二监督检查室联合苍梧县、万秀区纪委监委围绕乡村振兴衔接资金支付进度,监督推动石桥镇塘蓬村、梨埠镇料口村和万秀区思安村3个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加快建设,助推农村垃圾露天焚烧、乡村污水治理等突出问题进一步优化解决。常态化加强“室组”联动监督,该市纪委监委第二监督检查室联合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对义昌河水质超标整治情况进行“监测式”监督,督促地方政府扛牢属地管理责任,有效保障“一江清水向东流”。

黎某某利用职务之便,在收受服务对象送给的钱财后,对涉及自然资源权益、监管等业务上的把关失守,给国家造成损失,对环境造成破坏;谢某某利用分管住建业务的便利,违规插手14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以致降低了生态保护专项资金使用质效,给基层生态环保治理留下隐患……去年5月开展专项整治以来,该市共立案4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2人,持续释放出该市深入整治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

针对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件,该市纪委监委扎实开展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工作,深入剖析案件背后折射出来的行业监管混乱等问题,通过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案发单位召开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警示教育大会等方式,对案发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再监督”,推动其及时开展内部自查自纠,理清在行业监管、干部教育监管方面存在的短板弱项,及时制定防范措施,跟进健全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机制,不断深化以案促改、以案示警、以案促治。(梧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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