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工作要做到与时俱进,必须牢记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责任,必须把新时代“枫桥经验”融入检察履职办案全过程,健全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机制,完善办理群众信访制度,推进检察环节信访工作法治化,运用系统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系统思维。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诉源治理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而要坚持“决策部署以服务大局为目标方向,具体工作以服务大局为基本准则,工作成效以服务大局为检验标准”的思路,与政法综治部门、信访、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司法局等部门形成资源共享、协作联动机制,更好地融入政府主导的社会服务管理网络,实现矛盾联调、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
法治思维。社会治理是依法治理,坚持依法治理是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推进的必然要求,信访工作要坚持法治思维,化解矛盾纠纷要用法治手段,在法治的框架内解决问题;依法治理要有利于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解决矛盾纠纷必须符合法律规定,运用法治方式化解纠纷,既要体现法治温度,又不能向不法让步,导致信访失序;依法治理要有利于实现办案结果的公平公正,达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良法善治要充分体现国家之情、立法之义、司法之本,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底线思维。底线思维具有系统性、功能性,着眼于整体目标和全局利益的实现。涉法涉诉纠纷化解比较复杂,牵涉方方面面。首先要着眼矛盾的化解,做好结果研判,患生于所忽,祸起于细微。要缜密分析各种可能出现的情况,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系统评估其风险并制定应对策略预案,即使有意想不到的风险,也能处变不惊,否则就将手忙脚乱,使事情变得复杂,增大矛盾化解的难度。其次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结果要符合人民的期待,在矛盾纠纷化解中,解决问题不能放弃原则,要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出发,多维度分析,多角度思考,融天理、国法、人情于一体,把控纠纷解决。再次要有前瞻性和预见性,矛盾是对立统一的,双方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转化,在谋划解决问题时,要随时注意外部因素对解决矛盾纠纷的影响和干扰。要有效识别、管理、防范各类社会风险,明者防祸于未萌,智者图患于将来,抓早、抓小,破小案,解小忧,帮小忙,小事上做好大文章,才能及时应对、处置各类隐患苗头。
(作者单位: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