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文书中材料调取人员未签字、案卷材料缺少问题线索登记表……每次案件质量互评会都能找出一些问题,这有助于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查缺补漏,进一步提升办案质量。”近日,宁国市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协作区对今年以来办理的17起案件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协作区专职副主任张志芳对整个评查过程予以“复盘”,总结归纳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并要求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坚持问题导向,不断提升专业化能力水平。
案件质量是执纪执法工作的生命线,纪检监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要体现在案件办理的高质量上。近年来,该市纪委监委坚持标准规范,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充分发挥其在保障和提升案件质量方面的功能作用,持续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
据悉,市纪委监委将自查自纠与交叉互查相结合,以中央纪委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意见》为指导,对案件质量进行全方位“大体检”,及时发现并反馈案件办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精准掌握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案件办理水平,达到以评促学、以评促用、以评促改的效果。同时,由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工作人员现场指导,对存在争议的问题开展讨论、答疑解惑,并针对常见的违纪违法案件定性处理等内容开展业务培训,从违纪违法事实认定、量纪平衡把握等方面进行深入解读,进一步拓宽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的思路方法。
此外,市纪委监委认真落实“乡案县审”制度,加大对基层案件的审核把关力度。今年以来,对2023年全市各乡镇(街道)纪(工)委、派驻(出)机构、市直纪检监察工委办理的85起案件开展“乡案县审”,并对其中少数案件相关文书提出修正意见、对1起案件处分档次提出修改意见,督促相关办案单位及时整改。
“下一步,我们还将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回头看’,深化评查结果运用,督促各办案单位对案件质量互评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整改,进一步强化案件办理责任意识、程序意识、质量意识,切实做到‘互查互评’找短板、‘互学互促’提质效。”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宣城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