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半年,贵州省关岭县公安局在办理丁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时,发现该案涉案人员丁某被“黑吃黑”了。发现该情况后,公安局立即立案侦查,顺藤摸瓜锁定犯罪嫌疑人高某。
2023年3月,高某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丁某,发现他在利用他人银行卡转账洗钱,于是将自己的一张银行卡出租给丁某转账洗钱。提供完银行卡后,违法犯罪资金很快流入高某的银行卡中,丁某便立刻带着高某到银行ATM机取款,但因为银行风控原因,致使流入高某银行卡内的资金没能被取出来。
钱没能立即取出,这一点缓冲的时间让高某心生贪念想要“冒险一搏”。随后,高某借故离开丁某,与朋友赵某电话商量如何秘密盗取卡内资金。二人经密谋达成一致意见后,于第二天上午来到银行,背着丁某将银行卡内的1.29万元取出来并予以瓜分。
8月9日,关岭县检察院以高某、赵某涉嫌盗窃罪提起公诉。8月14日,法院经审理采纳了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及提出的量刑建议,以盗窃罪分别判处高某、赵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各并处罚金1万元。
[版面编辑:操余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