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侥幸地认为,收受的钱物都是小数目,只要打着公务的旗号就不会被发现……”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纪委监委对某单位执法科原科长朱某宣布处分决定时,朱某悔不当初。
此前,北海市纪委监委收到群众实名电话举报,反映朱某在节假日前夕向其管理服务的个体户、私营企业主索要钱物。北海市纪委监委随即成立核查组,就此问题线索向举报人进行核实。
“朱某第一次来我们店里检查时表现得很热情,指导我做好价格公示工作,并主动添加微信留联系电话。后来,他突然在节假日前夕向我索要指定的名牌香烟和名贵特产。”举报人向核查组出示有关通话聊天记录,“除我之外,有好几位个体老板也被他‘关照’过。”
核查组寻线追踪开始取证,向朱某管理服务的数十家经营门店负责人了解情况。
“我们不清楚这些事,你们去找其他人吧。”起初,得知核查组身份的门店负责人满面戒备。
多次交谈过后,他们终于卸下心防,向核查组反映朱某时常以“工作指导”为由,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索要钱物。
“我们有顾虑却不敢抱怨,想着能花点钱解决就算了。”
“都知道现在生意难做,所以也不想轻易撕破脸,让咱掏钱咱就掏了。”
在走访谈话中,多名个体户均出示了朱某向其索要的“礼品清单”,从洗发水、沐浴露到香烟名酒不等。
取得充分证据后,核查组决定对朱某展开正面攻势:“你是否与自己管理服务的对象有经济往来?”
面对核查组直奔主题的问话,朱某愣住了。“这一定有什么误会,他们都把我当作朋友,为了感谢我的指导帮助,逢年过节请我吃个饭、送点小礼品,也不算什么吧。”朱某避重就轻,企图瞒天过海。
“我们找你,是希望你能积极主动说明自身存在的问题。”在核查组的多次劝导下,朱某慢慢道出实情。他自认为自己帮助管理服务对象解决纠纷、提供政策咨询等,有所付出,便向管理服务对象“点单”,“伸出了不该伸的手”。
经查,朱某多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先后40余次索要、接受礼品礼金共计4万余元,违反廉洁纪律。鉴于其主动上交违纪所得,北海市纪委监委给予其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一级科员。(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