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贸促委出台“服务企业十二条”

日期:09-27
深圳市服务企业十二条措施措施

近日,深圳市贸促委制定并出台《服务企业十二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以进一步发挥贸促系统资源优势,搭建国际经贸交流合作平台,全力服务深圳企业“走出去”,助力推动民营经济发展。

在服务企业参加境内外知名展会方面,《措施》提出,将精选境内外知名专业展会,定期发布供企业选择观展参展;组织深圳企业赴海外举办深圳精品展、组成展团集体参加境内外部分重点展会;举办专题推介活动,为企业提供展示和交流平台,并给予企业一定的参展扶持。

《措施》将为有需要的企业协调参加中国贸促会承办的高访团,以及参加经济、贸易、投资、技术和市场等领域的国际会议和论坛;推动企业加入中国国际商会或国际商会、世界贸易中心会等国际经贸组织,拓展国际资源;在世界博览会筹备和举办期间,组织企业现场参展观展;协调举办相关产业推介和企业展示交流活动;将帮助园区和企业入驻“投资中国”“贸企通”等平台,集中展示竞争优势、投资需求、项目信息等,向全球投资者推介深圳企业,发掘更多国际商机。

同时,《措施》提出将积极邀请国际组织、境外贸促机构、商协会和企业来深考察,组织深圳企业或经贸代表团出境访问和考察、参加国际经贸交流活动,促进供需对接;并将组织企业入驻深圳产品海外展示交易中心,在企业产品展示和运输方面给予支持,以“线下展出+线上交流”形式推介产品和企业,定期举办开放日、对接会、洽谈会等活动,帮助企业获取国际订单。

为助力企业“出海”更便捷,深圳市贸促委将提供高效的商事出证认证服务。例如为企业签发出口货物(优惠)原产地证明书、商事证明书等,帮助企业在RCEP等自贸协定下享受关税减免;签发ATA单证册,便利企业货物通关;出具不可抗力证明,为因不可抗力而履约困难的企业提供应对和救济方式。该委将发挥深圳RCEP服务中心平台作用,整合政府服务资源,加大惠企政策宣传,提高企业知晓度和享惠度;完善电子审签和企业自主打印功能,推行业务“无纸化”和线上审核、实时“秒批”。

此外,市贸促委将积极为企业调解商事法律纠纷,通过“专职调解员+专家调解员”联合调解模式,为企业提供国际贸易、知识产权等领域的商事纠纷专业调解服务;在助力企业提高国际化合规经营水平上,为重点行业企业开展合规风险排查,“一对一”量身定制解决方案。编发企业合规指引,定期举办合规公益培训,依托企业合规师培训示范基地为企业培养合规人才;在维护企业海外正当权益方面,将整合涉外商事法律服务资源,为深圳“出海”企业提供风险防范、经贸摩擦预警及应对、商事调解和法律咨询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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