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桂古代清官廉吏|罗一清:不避权势 清廉正直

日期:08-02
清官廉吏广西

罗一清(1877年—1932年),字寿泉,广西贵县山北里下龙村人(今广西贵港市覃塘区山北乡)。清光绪辛丑年(1901年),补行庚子科举人。曾任广东英德、广西象州知县。著有《寿泉诗词钞》集等。

遇事敢言,不避权势

贵港本地志书这样赞扬罗一清:“性刚烈,有胆识,遇事敢言,不避权势。”

中举次年,即1902年,罗一清就与举人龚仁寿组建地方团局,致力于稳定社会治安以及为民谋福祉等事务,因此,他与龚仁寿等人得到当时社会各界的认可、器重。

光绪初年,贵县知县陈景华奉行“治乱用重典”,随意将入狱之人屈打成招,胡乱治罪。陈景华还经常行盘剥百姓之举,对抵制其行为者,除打下牢狱外,甚至滥杀无辜。陈景华上任半年时间,竟然就让当地两千多百姓丢了性命。

罗一清与龚仁寿等人敢于为民请命,冒着生命危险赶到浔州总督行辕,向时任两广总督岑春煊据实反映情况。

敢于直言,不避权势。在罗一清与龚仁寿等人对陈景华有理有据地痛斥下,岑春煊随即下令对陈景华的行为进行调查核实。最后,陈景华受到革职逮捕的严惩。

罗一清在陈景华案后,作为士绅和群众的代表,他草拟了《整顿衙役章程》,呈报总督岑春煊。对于罗一清提出的吏治之道以及廉洁之约等,岑春煊极为赞赏,下令各地遵照执行,这让当地老百姓避免了更多的敲诈劫掠之苦。地方志书中记载此事:“春煊嘉之,檄县遵行,勒石以垂久远。”

洁身自好,清廉正直

罗一清在广东任职数年,曾担任广东英德知县,有“骨鲠耻逢迎”的美誉。由于罗一清品性刚正,清廉正直,不爱奉承拍马,在当时的环境里受到一定的排挤,有的官员甚至无中生有,以各种理由中伤他。

1904年,罗一清在英德县审理积案时,有一天,因为相送一名客下船,后来,竟然被人诬为生活作风问题。对此,罗一清气愤地赋诗自嘲:“匆匆送客到船家,地接河阳一县花。杯里弓蛇徒影幻,水边鬼蜮竟含沙。清高本是群中鹤,噪聒偏来井底蛙。要识江州白司马,何曾真个听琵琶。”

由于上级深知罗一清为人及品行,对诬告置之不理,所以,洁身自好的罗一清并未因这件事受到不公正的处理。

平生清贫,廉官风范。罗一清曾和《留别士绅二首》,表明其廉洁自律、坚守清廉的心迹,诗中写道:“象江江下多情水,拂拭青袍朱染尘”“行李犹轻异卸官”。

心怀家国,教诫后人

罗一清工于诗文,常以诗文寄寓情怀。《寿泉诗词钞》序言称赞罗一清:“遇益蹇而守亦愈坚,书生本色,面目依然,寿泉仕犹未仕”“不随俗为毁誉,故与世多忤。诗文亦如其人。”

贵港地方名人龚雨庭评价罗一清:“诗词大都自吐性情,靡所依傍,激宕清婉。而于刚劲之中,时见其温艳之趣,以视啁啾卑靡者流,可谓翛然自远矣。晚近陋马以奔竞为捷径,以软熟为趋时;寿泉鲠直不谐于俗,读其遗诗可以想见其人。”

罗一清辞官归故里后,曾作《身世》一诗,诗中表达其身在田园、心怀家国之情。诗中写道:“觅句花间老,谈兵纸上空。惟余忧国泪,挥洒对西风。”

罗一清曾作《可叹》诗作,以教诫身边亲人及村中的年轻人,诗中提醒:“子弟须知稼穑艰,如何奇服竟斑斓?”,告诫世人:“只愁淫侈终招祸,事到临头不忍看。”从中,也可见罗一清安贫乐道、生活俭朴的良好品质。(贵港市纪委监委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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