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记│消失的“卫生费”

日期:07-26
桂林市

“市场管理办公室是个临时管理机构,我原以为收取的农贸市场临时摊位‘卫生费’只要不登记入账,不上缴到区里的财政账户就不会被发现,截留的‘卫生费’我就能给市场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发点福利。现在我知道这是错误的,我很后悔,愿意将违规所得全部退还......”近日,面对办案组人员的审查谈话,桂林市象山区政府二级调研员唐某某面露羞愧、声音哽咽、懊悔不已。

这是我到案件室跟班学习以来主办的第一个案子,在倍感压力的同时,也激发了我全力以赴做好的信念。去年年底,桂林市纪委监委接到匿名信访件,反映象山区人民政府二级调研员唐某某在担任辖区某农贸市场负责人期间存在截留临时摊位“卫生费”用于发放津补贴和福利等问题。根据问题线索处置规则,我们决定先对唐某某进行函询,给其向组织如实说明或澄清问题的机会,但是唐某某在回复中对函询的问题均予否认。经综合研判,我们决定对反映唐某某的问题线索由函询转为初步核实。

“这个案件的重点就是收取的流动摊位‘卫生费’到底有没有被截留?市场办公室的账上有没有反映这些收入。”

经过分析,我们决定先从流动摊位的收取环节入手。

第一步,我们来到该市场摸排核实,发现市场内临时摊位上每个商贩都有一张“卫生费”收据。从商贩口中,我们了解到市场管理人员每天早上都会根据摊位大小向他们收取5-10元不等费用,收钱后会手撕一张盖有市场办公室印章的自制收据给商贩。

我们确认市场工作人员确实有收“卫生费”的事实后,又进一步调取了市场办公室银行账户流水和财务凭证进行比对核实。令人惊讶的是,通过对2018年年初市场成立以来的数据核对,除了出租固定摊位和门面的租金收入外,银行账户流水和财务凭证中均未发现任何有关“卫生费”收入的记录。这说明可能存在账外账,私设小金库保管截留资金的问题。

事情渐渐明朗起来,我们决定顺藤摸瓜,对“卫生费”的管理环节和用途去向进行深挖。我们封存市场财务凭证及有关资料,立即与唐某某、收费员等有关人员进行谈话。在大量的证据面前,唐某某原来极力否认的问题,逐渐被一一证实,不得不承认自己的违纪违法行为。

经查,唐某某以给市场办公室管理人员发放津补贴和节日福利为由,从2018年初至2022年底,授意市场流动摊位收费员将收取的“卫生费”采取不入账不上缴的方式予以截留,然后将截留的资金保存在收费员的私人银行卡上,截留的“卫生费”总额约34.5万元。在春节、中秋等传统节日到来时,唐某某安排收费员提取现金交到他手上,然后唐某某再以过节费、加班费等名义给市场办公室管理人员发放津补贴和福利,截至调查时唐某某已发放津补贴和福利25.4万元,其本人违规领取资金约20万元。

目前,唐某某及其他人员领取的25.4万元违纪款已退缴至廉政账户暂扣,唐某某及其余7名涉案人员均受到不同程度的党政纪处分。(驻桂林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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