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协作区办案经验少,这种‘培训-评查-培训’的模式,让我们既掌握基本的案件办理流程,又能立马通过实战检验所学,效果非常好,要经常开展。”祁门县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协作区干部在2023年度案件质量评查中如是说道。
案件质量评查是掌握案件办理情况、提升案件办理质量的重要抓手。近年来,该县纪委监委不断探索创新案件质量评查方式,在全县开展案件质量大评查、案件办理大培训、案件质量大提升活动。近日,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会同相关纪检监察室组成案件质量评查组,以各纪检监察协作区为依托,对2022年度立案办结的47件审查调查类案件进行了评查。
评前抓培训,明标准。案件质量评查前,评查组精心制定培训课程,按行政处罚类案件、非行政处罚类案件、司法判决类案件分类,从案卷封面格式、材料装订顺序、审查调查程序、定性处理把握等方面,分5个批次对派驻(出)机构、协作区、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开展集中培训,明确评查标准,确保评查工作质效,共63人参训。
评中广研讨,激活力。案件质量评查坚持“动静”结合。“动”就是鼓励评查人员对存疑或不懂的问题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各派驻(出)机构、乡镇纪委就规范办案程序、如何定性量纪等问题开展集中研讨10余次;“静”就是要求评查人员将评查发现的问题详细填写在案件质量评查表上,结合案件办理总体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评后再巩固,夯基础。案件评查完,评查组对评中反映的问题进行针对性再培训,以相关典型案例为模板进行解剖,以审理报告要求为标准进行教学,从违纪违法事实定性、涉案财物认定、量纪考量因素认定、党纪政务条款引用、量纪平衡把握等方面进行再培训、再巩固,不断夯实业务基础。共组织5轮评后集中培训,参训59人。
评完督反馈,严整改。案件质量评查完成后,评查组对所有参与评查的案件再进行逐一过筛,结合案件质量评查表,形成案件质量评查个别反馈意见和综合反馈意见,以各派驻(出)机构、协作区、乡镇纪委为主体进行全面反馈,并明确在反馈后一个月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整改“回头看”,严抓整改落实。此次案件质量评查共发现7大类51个问题,目前已全部反馈并督促整改。
“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多思考,多谋划,多落实,不断创新评查方式,用好案件质量评查这个重要‘引擎’,助力全县案件质量大提升。”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黄山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