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强化监督检查 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

日期:07-18
农村集体北海市

“我受不住内心的煎熬,决定向组织坦白自己的问题,我愿意接受法律的惩罚,为自己的错误‘买单’。”今年3月,北海市银海区福成镇某村民委员会委员、妇联主席吴某向银海区纪委监委主动投案,交代了其通过虚构村委办公经费、材料费、人工费等支出名目或者虚增支出金额的手段,侵占村集体财物的违法行为。

经查,2021年2月至2023年2月期间,吴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村集体财物共计人民币719609.5元非法占为己有,涉嫌职务侵占罪,被责令辞去村民委员会委员、妇联主席职务,涉嫌职务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该市纪委监委分别向市农业农村局和福成镇党委政府制发监察建议书,推动该局对全市各村、屯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

农村集体“三资”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物质基础,也是基层监督的重点内容,北海市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针对近年来巡察、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中发现的村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程序不透明、运营不健全等问题,开展农村集体“三资”专项监督工作,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推动问题整改,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

该市纪委监委制发《关于开展乡村振兴领域资金项目突出问题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紧盯清产核资、村务公开、资金管理和基层履职尽责等关键环节,综合运用“内外协调”的联动监督方式,从纪委监委、财政、农业农村、审计、乡村振兴等相关单位抽调骨干,组成4个监督检查小组,集中对50个乡镇(街道),146个村(社区)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村级财务管理制度不规范、村级财务监管意识和财务人员纪法意识不强等问题,及时通报、反馈,督促整改落实。今年以来,共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监督67次,发现问题55个,提出意见建议30条,督促整改54个。

为实现靶向监督、精准监督,海城区纪委监委灵活采取“班子成员+交叉互查组+街道纪检监察机构+廉洁监督员”的联动监督的模式,督促并协同有关职能部门对全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进行清查,推动探索搭建智慧监管平台,启动“智慧农经”管理信息系统,并畅通“线上+线下”监督渠道,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基层监督效能,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牢牢守好村集体经济“钱袋子”。

“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是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也是容易滋生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的重点领域。”北海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层层压实“三资”管理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和属地责任,不断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确保村级集体资产资源交易、村级集体资金使用等规范有序。(北海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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