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职一线 保证金退还记

日期:07-10
纪检

“4年前的市政设施恢复保证金,已经退还到账了。”近日,四川省什邡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对该市某实业有限公司进行回访时,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此外,还有32家单位也陆续领到“迟到”的市政设施恢复保证金。

市政设施恢复保证金的退还源于之前开展的一次监督检查工作。此前,该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市审计局对该局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中指出该单位“收取的市政设施恢复保证金未按政策规定进行清退”的问题。

通过进一步查阅财务凭证等资料,工作人员发现,该局在接收施工单位市政设施恢复保证金的账户内,有100余万元的保证金长期滞留,虽然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中提出了做好资金清退返还的整改意见,但该局退还保证金的进度依然缓慢。对此,工作人员决定对该局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请你说一下审计结束后,市政设施恢复保证金退还情况。”

“按照审计报告提出的要求,我们实行一月一清理,确保应退全退。”

“那为什么账上还有过半的保证金没有退还到位?”工作人员直奔主题,向该局主要负责人出示之前调取的保证金退还情况表及转账记录等资料。

“我们基本上是挨个通知了相关人员前来退款。但因部分申请人联系方式变动、施工单位名称变更等原因无法取得联系。还有的施工单位一时找不到保证金缴款原始凭证,没有提出退款申请,造成了退还不及时的情况。”主要负责人解释。

“这件事反映了你们服务企业、纾困解难的意识不够强,工作还不够细致。请立行立改、妥善解决。”了解问题症结后,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督促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快推进保证金清退工作。

在市纪委监委推动下,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召开整改工作会,成立集中清退工作组,全面梳理保证金收缴情况。针对部分申请人联系方式变动、施工单位名称变更等原因致使无法取得联系的问题,主动对施工单位进行实地走访,告知清退事项;针对有的施工单位一时找不到保证金缴款原始凭证的情况,通过翻阅该局以往财务凭证进行核查,并请施工单位开具情况说明,推动保证金尽快完成清退。在整个清退过程中,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全程督办进展情况。

最终,保证金已悉数退还给施工单位,同时市纪委监委举一反三,督促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前期收取的其他类别保证金开展排查清理,并推动建章立制,避免类似问题再次产生。(通讯员林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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