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检察机关依法对孙小明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日期:06-29
人民检察院检察机关受贿罪上海市北京市

正义网北京6月29日电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消息,日前,上海展览中心(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总裁孙小明涉嫌受贿罪一案,由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依法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孙小明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起诉指控:2003年至2022年,被告人孙小明利用担任上海展览中心展览部经理、营销总监兼营销部经理,上海展览中心总经理,上海展览中心(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总裁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租用展馆、办公场地、广告区域、承接工程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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