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北省政府网站
(记者蔡洪坡通讯员李丽坤)6月15日,京津冀三地司法厅(局)在雄安新区召开京津冀司法行政系统服务雄安新区建设和京津冀协同发展推进会。会上,京津冀三地司法行政系统就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和人民调解工作协同发展签订合作协议,推动服务保障雄安新区建设和京津冀协同发展向更高水平迈进。
据介绍,《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合作协议》内容主要包括:服务保障雄安新区建设、加强行政立法协同、推动依法行政协同、深化公共法律服务协同等6个方面20条具体协同举措。《调解工作协同发展合作协议》提出,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完善信息互通机制、开展业务研讨活动、推进调解资源共享、推进联合调解工作、加强业务培训交流6个方面具体举措。
服务保障雄安新区建设。支持京津向雄安新区有序输送优质律师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联合组建法律服务团,在雄安新区开展法治体检、法治宣讲、法律咨询、法治培训等法律服务活动,提升雄安新区法律服务水平。借鉴复制京津城市依法治理经验,共同支持雄安新区开展法治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引进先进法治建设经验。组织京津冀高校专家学者,组建法治智库,联合开展雄安新区法治建设研究。
加强行政立法协同。聚焦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围绕交通一体化、产业转移升级、生态环境保护和基本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共同谋划协同立法项目,完善立法协同工作机制。
推动依法行政协同。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协同,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协同,推进行政执法监督规范化建设,推动重点执法领域协同。搭建三地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协同合作平台,围绕关系京津冀协同发展共性问题、合法性审核实务问题等开展研讨交流,推动三地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立行政执法案卷互评机制,开展行政执法案卷交叉互评活动,共同查找执法问题,规范执法行为。鼓励和引导城市管理、交通运输、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建立区域防控联动和执法协同联动工作机制,研究推动统一执法标准、证据互认。
深化公共法律服务协同。加强律师工作协调协同,加强公证工作协同发展,加强仲裁机构合作,建立法律援助通办机制,完善跨地区重大矛盾纠纷联防联调机制,建立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沟通协调机制,共建公共法律服务人才库、专家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