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调查研究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日期:04-03
纪检监察

“不明察,不能烛私。”“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调查研究是我们党的传家宝,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近期,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决定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推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调查研究是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工作的重要途径和手段,是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主要方法,纪检监察干部干的是“打铁”的活,必须做“铁打”的人,要积极在调研研究工作中锤炼自身,切实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合一,推动纪检监察事业高质量发展。

坚持问题导向,以解决实际问题为目标。实践证明,有的放矢事易成,无的放矢事难成。问题是时代的声音,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其中一条很重要的经验就是坚持问题导向,把解决实际问题作为打开工作局面的突破口。纪检监察调研工作更是如此,必须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聚焦纪检监察工作中的短板和薄弱环节,围绕防范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的风险挑战、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一体推进“三不腐”以及如何依规依纪依法开展监督执纪执法等重大问题,精准拟定调研课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解决监督执纪中的重点、难点,助推纪检监察工作提质增效。

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群众观和党的性质、宗旨在工作路线和工作方法上的具体体现,人民群众既是我们直接服务的对象,又是调研的主要对象。纪检监察机关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必须把依靠群众,尊重群众,坚持走群众路线做为调查研究的根本途径,深入到群众当中去,直接听取基层干部和群众的呼声,了解他们在想什么、盼什么,欢迎什么、反对什么,以及反映最强烈、意见最大的热点问题、重点问题是什么,从而破解纪检监察工作难题,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让清风无处不在,不断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和群众基础。

抓好调研成果转化运用,把各项工作做得更深更细更实。切实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是搞好纪检监察调研的根本目的,调查研究如果不解决问题,调查了半天但没有下文,或者是把材料一摆,就万事大吉,没有办法,没有措施,没有行动,这样的调查毫无意义。解决问题是调查研究的最终落脚点,纪检监察机关要不断提高调查研究质量,坚持“小切口、硬举措、准发力”,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斗争等问题,找出亮点和痛点,既要有实实在在的思想、观点和举措,又要有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做到由表及里、由此及彼、举一反三、去粗取精、去伪存真,抓好调研成果的转化运用,把调研成果转化为解决问题的实际行动,把监督“探头”擦的更光、更亮,推动纪检监察各方面工作见成效、各项事业加快发展。(北海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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