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
“邓某某名下明明没有退耕还林土地,怎么会有这么多国储林补助款……”不久前,毕节市织金县纪委监委接到群众举报,反映该县三甲街道白岩脚村村干部邓某某没有退耕还林土地,却凭空多出几万元补助金的问题。
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收到问题反映后,该县纪委监委立即成立核查组进行调查核实。
“你们看一下这个图斑,村干部刘某某兄弟刘某甲根本没有土地在这里面,他的名下也有几万元的补助款。”在核查组实地走访过程中,又有村民陆续反映类似问题。
“你们村国储林是如何实施的?补助标准是多少?”调查人员找到村党支部书记夏某某了解白岩脚村国储林实施情况。
“我们村实施的国储林项目有林改培(树种更替)和中幼林抚育两种类型,流转费每年每亩100元,30年一次性支付3000元/亩,新一轮的退耕还林土地流转费每年每亩400元,五年支付一次,每五年递增10%,流转时限为30年。”一开始,夏某某仿佛有所准备,对核查组提的问题对答如流。
“你们村一共实施了多少亩?有集体国储林多少亩?”
“共实施877.8亩,其中集体国储林120亩。”
“只有120亩?”
“好像……嗯……”
“你的直系亲属有没有实施国储林项目?共实施了多少亩,补助多少钱?我们在街道林业站调取了你们村的国储林图斑和银行打款账户,你们村村干部没有退耕还林土地,却有国储林补助款,这是怎么回事?”随着核查人员的不断发问,夏某某变得慌乱起来,开始有些含糊其辞,核查组便继续追问,并把图斑亮出来给夏某某看。
“这……我……”
“我们已掌握了相关证据,希望你不要做无谓的辩解,更不要心存侥幸,只有积极配合组织的调查,才能争取组织的宽大处理……”调查组见夏某某有些犹豫不决,便给他讲政策、讲事实,动之以情、晓之以理。
“实施国储林项目结束后,我们几个村干部就私下商量将村集体国储林补助款打到个人账户上,由于涉及的金额有40多万,为了不引起注意,我们就分成几个户头来打,借用了几个亲属的账户……”铁证面前,夏某某态度发生了重大转变,主动交待了自己的违纪违法事实。
随后,调查组乘胜追击,找到刘某某进行谈话,刘某某自知事情已经败露,便如实交待了事情的来龙去脉。至此,白岩脚村村干部冒领集体国储林补助款窝案终于浮出水面。
原来,刘某某在完善白岩脚村国储林资料过程中,发现村集体国储林实际剩余149.35亩,私自将19.9亩土地补助款5.97万元分配给亲兄弟刘某甲,将11.5亩3.45万元分配给侄子刘某,谎报称村集体国储林只有120亩。同时,在未向相关领导和部门报告的情况下,与村支书夏某某,村主任助理邓某某、王某某私下商议将120亩集体国储林补助金40.95万元打到个人账户,用于生活开支。
鉴于夏某某等人态度好,主动交代调查组未掌握的违纪违法事实,积极退还挪用款项,最终夏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刘某某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包村干部彭某等受到诫勉谈话处理,邓某某、王某某等相关人员受到批评教育处理,40.95万元村集体国储林补助资金全额追回。
织金县纪委监委深入贯彻落实十三届省纪委二次全会关于整治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的要求,针对该案暴露出村集体“三资”监管不到位、存在跑冒滴漏等问题,督促民政、乡村振兴等相关职能部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举一反三排查清理,系统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推动以案促改。
(毕节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