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以案代训”增强纪检监察新兵斗争本领

日期:02-09
纪检监察桂林市

“去年12月,岩口村党支部副书记覃某因违反工作纪律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该案中,覃某2009年至2018年管理村委资金时未能正确履职,未按要求将资金移交至该镇财政所,造成村委资金管理混乱。根据证据和情节,该行为适用于2018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应定性为违反工作纪律。”近日,恭城瑶族自治县纪委监委到莲花镇开展“送教下乡”活动,手把手指导“90后”镇纪委副书记廖月钦办理复杂案件。

“以案代训”是提升年轻纪检监察干部斗争能力的“助推器”。恭城瑶族自治县纪委监委针对乡镇办案“新兵”业务水平不高、斗争能力不强的问题,组建“1个纪检监察室+3个乡镇纪委+4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实战指导专班,围绕操作举报平台、实战模拟训练、精准运用“四种形态”等内容制定“课程表”,深入各乡镇开展“送教下乡”活动20余场次,带动基层办案“新兵”边训边战、提升斗争本领。

近年来,随着换届选举和岗位调整,一批批优秀年轻干部充实到纪检监察机关,成为业务“新兵”。针对“新手多,业务生”的情况,桂林市纪委监委通过以案代训、实战辅导、结对帮带等方式,引导和鼓励年轻纪检监察干部坚定斗争意志、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尽快从纪检监察“新兵”成长为“尖兵”。

为进一步提高年轻纪检监察干部的斗争本领,全州县纪委监委充分运用“新时代风宪学堂”,采取“以案带训”的方式,让年轻纪检监察干部在查办案件具体实战中磨砺成长。

 2022年10月,办案人员在办理石塘镇粮油购销有限公司原经理熊某违纪违法案之初,就遭遇了该公司工作人员虚已委蛇、办事拖沓的“梗阻”,感受到涉案人员家属通过各种关系打招呼“说好话”的压力,甚至还收到让办案人员“少管闲事”的匿名恐吓信,导致调查工作一时陷入僵局。

越是在压力面前,越要保持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为尽快查明案件,在办案“老手”的协助下,年轻纪检监察干部小易等人发扬斗争精神、对症下药,针对涉案人以各种借口搪塞推托,拖延谈话时间的问题,直接到粮油公司“现场办公”,主动接送谈话对象,成功把谈话笔录形成证据链;对于说情打招呼的,全部以案件保密、具体情况不清楚为由拒绝;面对各种威胁,坚持原则、毫不畏惧。

经过不懈努力,办案人员最终查明了熊某利用职权伙同唐某等多名粮食经纪人套取售粮补贴600多万的事实。在三个多月的办案过程中,小易等年轻办案人员的抗压能力不断增强,证据串联成链等办案实战技能得到磨炼提升。

“办案不仅要耐心,还要细心,抽丝剥茧,真相必现。这是我通过以案代训、‘传帮带’参与办案,锤炼斗争本领的心得。”临桂区纪委监委办案人员自2021年3月3日负责桂林市临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副局长、临桂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原主任石某婷案件以来,从立案调查、采取留置措施到完成调查取证,不到3个月时间,彰显了纪检监察干部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勇气与担当。

石某婷于2014年1月至2021年1月,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先后索取、收受20多个行贿人财物近250万元。在办理其案件过程中,石某婷一开始态度非常强硬,拒不开口,任凭专案组人员磨破嘴皮,总保持沉默,案件调查一度陷入僵局。办案人员发扬斗争精神,迎难而上,灵活运用“以案带训”实战训练时学到的“人文关怀”攻略,安排外调的同志到石某婷家拍摄家人寄语视频,及时调整讯问策略,最终石某婷不仅认罪悔罪,还积极配合监察机关退缴其违法所得,案件得以顺利突破。(桂林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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