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文汇报
“每个药品的价格在不同国家有着不同的标准,这个药可能有自己的考虑,在谈判中我们也给了很大的诚意。”1月18日,在国家医保目录调整召开新闻发布会后,谈及辉瑞公司生产的Paxlovid未能通过谈判进入医保目录一事,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副司长黄心宇接受媒体采访时如此回答。
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副司长黄心宇
黄心宇表示,“谈判中,双方还是有比较大的差异,因为在我国,这个药理论上,大部分人都可以用,尤其是老人,使用的人群是非常庞大的,但我们也要考虑基金的承受力和社会的承受力,不能所有资源都投在一个药上面。”
“但是辉瑞的药不是‘特效药’,不过现在从临床上来看,确实有效,从现有的证据上看,效果也确实是不错的。”黄心宇强调。
国家医保局:不会再和辉瑞单独谈判
对于未能通过谈判纳入医保目录的Paxlovid,国家医保局是否会与辉瑞进行再次谈判?
第一财经记者了解到,国家医保局不会再和辉瑞就Paxlovid举行专门的谈判。正常情况下,医保目录谈判一年只举行一次。
新冠药品是因为疫情临时纳入医保目录。此前,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虽然Paxlovid未能通过谈判纳入医保目录,但根据近期国家医保局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实施“乙类乙管”后优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相关政策的通知》要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试行第十版)》中的所有治疗性药物,包括Paxlovid、阿兹夫定片、莫诺拉韦胶囊、散寒化湿颗粒等,医保都将临时性支付到2023年3月31日。在此期间,新冠病毒感染的参保患者使用这些药品均可享受医保报销政策。
卫健委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试行第十版)》方案在“抗病毒治疗”这一条提出,除了Paxlovid、阿兹夫定等6种药品和治疗之外,还特别提出国家药监局批准的其他抗病毒药物。
这也就意味着新上市的新冠药品都可以在3月31日前临时纳入医保目录。但3月31日以后怎么办,还要看相关医保报销政策如何制定。
来源丨文汇报综合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第一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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