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严查农村集体“三资”腐败问题

日期:12-21
农村集体桂林市村干部腐败

近日,桂林市七星区华侨旅游经济区敢兴村原党支部委员周某某,因擅自挪用村民小组集体资金38万元,用于聘请代理人处理该村石门自然村与雁山区柘木镇白竹境村山地确权纠纷,未向本村村民公示资金用途的问题,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历来是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也是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易发多发地带。个别村干部采取隐藏村集体收入、贪占私分、虚报冒领等手段侵蚀村集体资产,群众反映强烈。

为防止个别村干部把集体“三资”当成个人“自留地”,桂林市纪委监委联合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等部门,围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四议两公开”执行情况、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情况和村“两委”干部作风等方面突出问题,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走访等方式,开展农村集体“三资”专项监督检查。

该市纪委监委深挖问题线索,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对“三资”监管工作履职不力、不担当不作为、搞形式走过场,依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对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侵占套取、挥霍浪费、非法占有使用或处置扶贫项目资产及收益等违纪违法行为从严惩处。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排查发现农村集体“三资”问题48个、梳理起底问题线索73条,处置问题线索54条,查处腐败和作风问题33件,批评教育和帮助处理4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1人。

从查处的案件来看,少数村依旧私设账目,村干部坐收坐支、白条入账等现象还一定程度存在,导致农村账目查处困难不少。部分村干部趁财务管理混乱、监管不严之机,利用职务之便,伺机权力寻租。全州县白宝乡北山村3名村委干部因假借村集体红薯加工项目名义,伪造资料套取扶贫资金并转入个人账户,被立案处理。

全州县纪委监委深化标本兼治,认真梳理白宝乡北山村委干部违纪案中集体经济账目管理混乱等问题,向白宝乡政府制发监察建议书,督促白宝乡对北山村红薯加工厂、养牛场及篮球场项目账务进行清算并公示,健全完善该村财务管理制度2项。

既要“抓常抓严”,也要“抓早抓小”。该市纪委监委积极探索建立村(居)廉情驿站、基层“小微权力”监督工作站等基层监督平台,提升综合治理效能。12月12日,平乐县基层小微权力“e监督”平台正式上线运行,覆盖全县10个乡镇、147个村(社区)。该平台设置惠民政策、民生项目、“三资”管理等八大模块,群众发现微腐败问题即可“一键举报”。

此外,该市纪委监委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将巡察农村集体“三资”工作纳入市委巡察工作规划,推动县(市、区)党委对农村集体“三资”巡察全覆盖。今年以来,共派出6个市级调研指导组,深入17个县(市、区)蹲点调研指导,提出意见建议185条,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桂林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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