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根据自治区党委开展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的部署安排,天峨县委组建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组,对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及其二层机构开展巡察。
在查看县粮食购销公司财务凭证时,一张名为“到南宁体检车辆过路费、油费包干1050元”的费用报销单引起巡察人员的警觉。
“单位组织体检,私家车报销过路费、油费?”巡察组组员小莫带着疑惑把报销单拿给组长看。
巡察组组长仔细看了这张报销单,并让组员把与之相关的报销记录全部找出来。
“其中必有蹊跷,立即开会研究!”组长立马组织召开组务会对这张“问题”报销单进行研究,大家一致同意对该问题进行深入了解。随后组员兵分两路,一边对县粮食购销公司的财务账进行梳理,一边找相关人员进行个别谈话了解情况。
原来,2016年4月初,原县粮食局工会代表和局班子沟通,决定由局工会组织县粮食系统干部职工到自治区人民医院体检,体检产生的费用,在工会经费不足的情况下,由县粮食购销公司支付。当年4月15日,该县粮食系统干部职工共33人到自治区人民医院体检,其中25人为县粮食购销公司职工,8人为原粮食局班子和干部职工,体检共产生费用38514.84元,其中体检费26418.84元、生活补助费1650元、车辆往返补助费7350元、住宿费3096元。事后,县粮食购销公司统一支付所有人体检产生的费用,原县粮食局领导及干部职工体检相关费用本该由局工会支付,却在下属公司报销了,明显违反了工作纪律,与中央八项规定背道而驰。
“我以为这是工会组织的体检活动,经费支出有工会班子和财务人员把关,应该没问题,当了甩手掌柜,造成体检费用违规在下属公司报销,我个人负有一定的责任。”当核查组找到相关当事人谈话时,原天峨县粮食局局长韦某某自我检讨说到。
单位部门把下属企业当成自家的“菜园子”,把应由自己承担的费用转嫁给下属企业,这种风气必须刹住。核实清楚问题后,巡察组把该问题列为问题线索,移交该县纪委监委处置。
最终,县纪委监委针对该问题线索立案审查2名相关责任人,诫勉谈话1人,谈话提醒1人,并向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下发监察建议书,建议追回违纪款,并健全财务管理和干部管理制度,督促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党纪法规教育,切实提高干部职工纪法意识,杜绝类似违规违纪行为再次发生。(天峨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