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检察机关依法对顾艳华决定逮捕

日期:12-13
青海省北京市西宁市挪用公款最高人民检察院

正义网北京12月13日电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消息,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党组成员,省粮食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顾艳华(副厅级)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一案,由青海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西宁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对顾艳华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中疾控:独居老人感染新冠的风险在增强,建议尽快接种疫苗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姚凯决定逮捕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