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据广东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广东省委批准,广东省纪委监委对湛江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崔青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崔青(资料图)
经查,崔青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既想当官又想发财,违规经商办企业;毫无敬畏,将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承揽工程、协调征地拆迁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崔青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广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广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崔青开除党籍处分;由广东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据公开简历,崔青,1967年10月出生,在职研究生学历,1990年7月参加工作,1989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崔青历任湛江市赤坎区委常委、区委副书记,湛江市坡头区委副书记、区长,湛江市政府副市长等职。
今年1月,崔青以湛江市政协党组成员身份出现在公开报道中,至今年8月被查。
此外,今年11月,湛江市委原常委、统战部部长钟力被查,湛江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老干部局局长麦建丰被查;今年10月,湛江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吴康秀被查;今年7月,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江毅被查。江毅曾长期在湛江工作,历任吴川市市长、雷州市委书记,湛江市委常委、秘书长等职。
责任编辑:陈琰 SN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