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卖捐赠物资,既卖掉了责任与良知,也卖掉了社区的公信力
11月10日,湖南株洲市芦淞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情况通报,经查,株洲市芦淞区建设街道操坪社区书记万婷,擅自同意转卖爱心人士赠送的用于慰问疫情防控志愿者、困难老人的水果物资,其行为涉嫌违反纪律,已免去万婷操坪社区书记职务,芦淞区纪委对其党纪立案审查。
转卖捐赠物资,让捐赠者寒心,也让群众窝心,既不利于凝聚抗疫力量,也不利于涉事社区的形象维护。如今,社区书记万婷已被免职,但仍有很多问号等待拉直。比如,哪些社区工作人员参与了转卖?他们该受到什么样的责任追究?再比如,万婷为何同意转卖捐赠物资,这根利益藤上有哪些歪瓜?
专款专用、善款善用,捐赠物资的分配与使用应尊重捐赠人的意愿,这是制度底线。在此次捐赠中,爱心人士捐赠物资用于慰问疫情防控志愿者、困难老人,却被转卖,意味着他们的意愿未获尊重,以后他们还会捐赠吗?从这个角度看,转卖捐赠物资谋利,危害大矣,或直接掐灭爱心人士的捐赠热情。
捐赠的抗疫物资被转卖或私吞,并非孤例。今年4月,张某某出于非法占有目的,单独或伙同他人,将上海市宝山区张庙街道委托发放的蔬菜等防疫生活保障物资予以侵吞并对外出售。据报道,这些物资中有一部分就是捐赠的。侵吞并对外出售捐赠物资等行为,性质恶劣,“加重了基层一线防疫抗疫工作压力,损害了基层组织的公信力,伤害了社会各界支援上海防疫工作的感情”。最终,法院以贪污罪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依法追缴违法所得。
由此可见,转卖捐赠物资谋利并非只是突破道德底线,还践踏法律红线。在株洲这起案件中,相关人员触犯的具体罪名当由司法机关认定。但无论如何,都不能让与之有关的人逍遥法外。
11月1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召开会议指出,“要全力做好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服务保障”“加大对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的关心帮助力度”。捐赠给困难老人的爱心物资却被转卖,还如何体现关心帮助?身为社区一把手,社区书记本该强化责任担当,守土尽责,却挖抗疫的“墙脚”,破坏抗疫大局。
转卖或侵吞捐赠物资事件的发生,让人不得不思考一个现实命题:管理捐赠本已形成严格的监督制度,为何仍有人堂而皇之钻空子、心安理得谋私利?如果把捐赠的物资交给这样的人管理,他们可能就会监守自盗,如果监督机制失灵,捐赠物资就很难流向它们该去的地方。
无论爱心人士捐赠的抗疫物资,还是职能部门调配的抗疫物资,都不能乱动。问题是,“近水楼台先得月”,有多少物资被管理人员神不知鬼不觉地据为己有?相关部门应该查一查,并强化监督,精准防范。
转卖捐赠物资,既卖掉了责任与良知,也卖掉了社区的公信力,对这种行为必须零容忍。当前,防控形势仍然严峻,必须保持战略定力,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提高防疫工作的有效性,应有之义是聚民心、强信心、暖人心,这就需要依法严厉打击不法行为,不容转卖捐赠物资事件重现。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王石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