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打通村级小微权力监督“最后一公里”

日期:10-27
村务监督桂林市纪检乡村振兴

今年9月,桂林市永福县永福镇曾村纪检委员尹德霖就村“三资”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村人饮工程项目建成后,由于管护责任人责任心不强,管护资金投入不足,导致人饮设备损坏,周围杂草丛生,不能正常使用,成了“僵尸”摆设。

了解情况后,尹德霖及时将问题反馈给永福镇挂村领导和曾村“两委”。联系曾村的乡镇党委委员随即组织村“两委”班子成员与联系该村的乡镇纪委委员、村纪检委员、各自然村监督员和村务监督委员会、乡村振兴理事会成员召开联席会议商议,最终决定撤换原有管护责任人,组织该村公益性岗位人员清除杂草,并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加大村级集体经济资金投入,对人饮工程进行维护修复,让村民用上“放心水”,有效缓解了旱情。

为贯通协同推进村级常态化规范化监督,永福县纪委监委以曾村为试点,建设村级小微权力监督站,由乡镇党委委员任站长,乡镇纪委委员、村级纪检委员、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分别担任副站长,并从村务监督委员会、乡村振兴理事会成员中同步选聘若干监督员为屯级监督员,推行以“乡镇纪委委员、村级纪检委员、屯级监督员和村务监督委员会、乡村振兴理事会”为主要内容的“三员两会”工作机制,让村级监督更有力量。

当前,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大量惠民政策、项目资金向基层倾斜,加强村级小微权力监督制约责任重大。桂林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探索推进村务监督与纪检监察有效衔接的新方法新途径,推动“探头”作用和专责监督相融共促,为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强保障。

桂林市纪委监委以规范监督村集体“三资”管理为突破口,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通过提级监督、督查督办,督促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以制度约束为村级小微权力划定了轨道。

灌阳县纪委监委把加强村级小微权力监督作为推进清廉乡村建设的重要一环,探索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两例会一清单一评议”工作机制,通过村务监督委员会每月召开例会听取通报近期工作,乡镇纪委每季度组织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召开例会,制定村务监督委员会责任清单,村务监督委员会每年度组织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对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进行评议,推动乡镇纪委与村务监督委员会联动监督,管住“微权力”、严防“微腐败”。

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指导乡镇纪委对9个乡镇、142个村务监督委员会发放监督清单5次,推动村务监督委员会在防返贫监测工作、村级财务、民生项目等方面开展督查11次,督促整改问题4个。

“从近年立案查处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来看,村居干部占比较高。必须积极探索村务监督与纪检监察有效衔接的新途径新方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对村级小微权力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监督,推动农村基层权力清单化、规范化、制度化。”桂林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桂林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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