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天府新区警方:一无症状感染者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被立案侦查

日期:10-04
新冠肺炎成都四川

“成都公安”微信公众号消息,10月4日,成都市公安局天府新区分局发布警方通报:10月3日,该局接天府新区公卫中心关于苏某(男,51岁,10月3日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案件线索移交函。

经受案调查,现查明:9月29日,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对近7日内有新疆乌鲁木齐市等地旅居史的来(返)川人员,自抵川当日起实施7天集中隔离;对近7日内有新疆除乌鲁木齐市、巴音郭楞州、伊犁州、吐鲁番市以外的地区旅居史的来(返)川人员,自抵川当日起实施3天居家隔离。居家隔离期间,足不出户,上门采核酸”等相关要求。苏某于9月29日从新疆塔城途经乌鲁木齐返蓉后,隐瞒行程,未按要求进行居家隔离,擅自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外出活动,多次进入农贸市场、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存在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严重危险。苏某的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之规定,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该局已依法立案侦查。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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