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挥部通告 来(返)锡林浩特市人员务必提前报备

日期:10-01
新冠肺炎

来源:锡林郭勒日报

锡林浩特市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

【2022】27号

近期,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呈多点散发趋势,特别是区内呼和浩特市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加之国庆假期临近,锡林浩特市“外防输入”压力持续增大。为切实做好锡林浩特市疫情防控工作,按照盟指挥部统一部署,在严格执行锡林浩特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2022年第26号通告”要求的基础上,现就有关事宜补充通告如下:

一、9月20以来在内蒙古医学院附属医院就医人员(包括陪同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每日核酸检测”措施,管理期限以返回之日算起。其中来(返)锡林浩特市已超过7天人员,实施“3天居家健康监测+每日核酸检测”管控措施。

二、锡林浩特市各交通卡口和“一场两站”加强对呼和浩特市来返人员排查管控,增加查验“青城码”。其中对9月26日以来自呼和浩特市返回人员中,7日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日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低风险区人员实施“7天居家健康监测+每日核酸检测”措施;对呼和浩特市来返的“青城码”弹窗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每日核酸检测”措施,管理期限以返回之日算起。

三、来(返)锡林浩特市人员务必主动报备。提倡就地过节,倡导中高风所在县(市、区、旗)的群众非必要不来(返)锡林浩特市。所有盟外来(返)锡林浩特市人员须至少提前24小时通过锡林码“返乡报备码”或向所在社区(嘎查)报备,如实报备近7日内个人旅居史,并配合落实疫情防控相关措施。

四、因瞒报、虚报、缓报或未按规定落实防控措施,引发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予以追责和处罚,严重者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市指挥部咨询电话:

0479-6850208

锡林浩特市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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