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网站悬挂违法信息并且拒不整改 三人依法被判处刑罚

日期:09-16

正义网赣州9月16日电(通讯员张露露)如今互联网已经融入社会生活各方面,网络安全不仅事关广大群众的工作生活,更关乎国家安全和国家发展。然而有一些个体网络服务提供者心存侥幸,违规违法经营相关业务,在被监管部门发现查处后仍拒不履行网络安全管理义务且无整改行动。近日,经江西省定南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法院判决了一起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和非法利用信息网络案。

2018年,被告人何某与他人共同出资10万元购买了某网站。何某是网站股东和法定代表人,实际负责网站的运营管理。钟某是网站管理人员,主要负责网站技术和维护。网站经营过程中,被告人何某、钟某为获取非法利益,对未实名登记的会员发布的大量涉赌、涉黄、涉诈等违法广告信息违规审核通过。2019年4月12日,因网站未依法履行审核义务,定南县公安局责令该网站于2019年4月19日前全部整改到位。但何某、钟某仍未对违法广告信息全面删除,并采用同音字、符号、图片隐写等方式规避,监测的涉赌、涉黄、涉诈违法广告信息依然长期大量挂于网站显著位置。2019年7月,缪某开始成为该网站客服,负责审核网站后台的广告信息和后台操作广告上首页、置顶、热门推荐等特殊模块。截至案发,该网站发布的各类违法信息点击率在254395次以上。2019年10月至2020年8月期间,何某等人通过违规审核通过违法犯罪活动广告信息发布非法获利12万余元。

定南县检察院依法审查后认为,被告人何某、钟某不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致使违法信息大量传播并从中获利,二人行为均涉嫌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缪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发布违法信息仍提供帮助并从中获利,其行为涉嫌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遂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经开庭审理,采纳了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以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判处被告人何某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6万元;以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判处钟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万元;以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判处缪某拘役五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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