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精心隐瞒已婚事实 以结婚为诱饵诈骗男子16万余元

日期:09-16

正义网贵港9月16日电(通讯员黄宝仪)女子隐瞒实际婚姻状况,以结婚生子为筹码,挖空心思骗取他人钱财。近日,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平南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平南县法院以犯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潘某有期徒刑三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并继续追缴潘某违法所得。

据了解,1996年出生的潘某年轻貌美,2016年,经他人介绍认识了李某。李某被潘某的美貌所吸引,二人相处十分愉快,很快确认了男女朋友关系,开始正式交往。由于李某在贵阳市开修理厂,二人一直属于异地恋,只有过年的时候才多些见面机会。

2017年,潘某在考取驾驶证时认识了林某,2018年又与林某确定了男女朋友关系。2019年5月,二人登记结婚不久后,林某到外地打工,潘某留在平南县工作。

一边是自己的老公,一边是自己的情人,潘某都不愿放弃。潘某与李某恋爱期间,每个月都会问李某要钱作为日常开支。有了对象后,李某心生欢喜,对潘某的需求百依百顺,能满足的尽量满足。

2019年7月份,李某向潘某提出结婚的想法,潘某爽快地答应下来,她觉得错过了李某这么好的“取款机”十分可惜。在随后的日子中,她更肆无忌惮地以生活压力大、调理身体、交房租、买化妆品等理由向李某要钱,多则1万元,少则1000元。潘某见李某这么大方,便动起了歪心思,打算以“结婚”为由大捞一笔。

2020年清明节期间,李某从贵阳市回平南县向潘某的父亲提亲,其父亲因为听不清,以为李某是潘某的朋友便随意应付过去。2019年6月至2020年6月22日期间,潘某多次以生活费、网购代付、购买婚床和结婚彩礼为由,先后骗取里某16万余元。

李某和潘某举办完简单的“婚礼”后第三天,潘某找借口出去办事便消失得无影无踪,打电话不接,发信息也不回,几个月都找不到人。2021年10月14日,李某越发觉得不对劲,便到公安机关反映情况。经调查发现,潘某已经结婚,李某意识被骗随即报案。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将潘某捉拿归案,潘某对其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得知李某知道其已结婚的事实,只好将剩下的5.5万元退还给李某,余下10.6万元未还给李某。

法院认为,被告人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钱款,数额巨大,构成诈骗罪,遂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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