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按照“抓系统就要抓创建,管行业就要管清廉”的要求,驻省财政厅纪检监察组将推进行业清廉作为工作主要内容,纳入年度工作要点,找准切口、细化措施,深入推进清廉财政建设。
推动全面部署,协助抓好落实。省委印发《关于推进清廉湖南建设的意见》后,驻省财政厅纪检监察组将清廉财政建设作为重点调研课题,通过认真查找全省财政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工作短板和突出问题,向厅党组提出建设清廉财政的意见建议。今年5月,省财政厅党组印发了《关于推进清廉财政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清廉财政建设的目标、阶段、四大任务和十四项具体工作,全面部署清廉财政建设。在省财政厅举办的2022年全省县市区财政局长培训班上,驻省财政厅纪检监察组组长系统讲解清廉财政建设“是什么、为什么、干什么、怎么干”,进一步夯实了全省财政系统推进清廉建设的思想基础,为加快推进清廉财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落实再动员、再部署、再加力。
坚持问题导向,抓实清廉机关建设。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针对省委巡视反馈有关问题,督促抓好整改落实。驻省财政厅纪检监察组全流程、全方位、全环节加强对整改方案、整改过程、整改结果审核,对巡视指出的问题整改措施逐条把关,确保巡视整改取得实效。将经济责任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作为日常监督重要内容,动态掌握有关情况,督促整改到位并健全制度。就债务风险防范化解、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一卡通”问题专项治理等工作加强政治监督,督促驻在部门履职尽责。紧盯违规收送红包礼金、公务用餐“搭车吃饭”等问题,加强监督检查,召开厅机关作风建设推进会,督促绷紧思想防线。加强对青年干部廉政教育,源头抓好干部清正。与新进干部开展一次深入的廉政谈话,给他们上一堂生动的廉政党课,发放一本财政系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并组织观看一场警示教育片,帮助扣好廉洁从政第一粒扣子。
以考核为切口,发挥指挥棒作用。按照清廉湖南考核方案要求,协助驻在部门抓实对机关内部考核,修订完善对处室单位的廉政考核办法,将考评考核结果运用到对处室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使用之中。同时,协助驻在部门制定《2021年度市县财政日常工作整体水平高质量评价方案》,将清廉建设有关内容纳入考评事项,并将考核结果运用到财力性转移支付中。(驻省财政厅纪检监察组)